12123機動車轉移申請是什麽意思?
機動車轉移申請是指車輛從本市轉移到外地,需要通過變更所屬車輛管理機關辦理的登記稱為轉移。車輛登記必須更換車牌和行駛證,並分別在兩個車輛管理機構辦理手續,包括轉出手續和轉入手續。辦理轉移登記所需手續如下:1。車輛遷出車輛管理區域的,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3日內,在機動車登記證書上簽註變更情況,收回號牌和行駛證,核發有效期為30日的臨時行駛車號牌,並向車主提供案卷;2.申請機動車轉移,應當填寫申請表,提交機動車登記證書、機動車阻斷證明和身份證明,並對機動車進行核驗;3.超過檢驗有效期轉移機動車的,應當在轉移地進行安全技術檢驗,並提交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和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