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仲裁法頒布至今已有十余年,我國的仲裁制度在很大程度上仍延續了行政仲裁制度。王在座談會上表示,由於我國仲裁制度滯後,現實已經偏離了仲裁法的立法原則,壹些仲裁機構“政(政)委(仲裁委)不分”,行政化傾向嚴重,過度依賴政府;仲裁程序不能真正體現仲裁制度的本質特征,如當事人自願原則、簡易性和靈活性,這不僅損害了仲裁獨立性和公正性的國際聲譽,也影響了市場經濟條件下仲裁的正常發展。
由於仲裁涉及方方面面的利益,尤其是政府職能的轉變,仲裁的改革將“牽壹發而動全身”,“仲裁民營化”註定任重道遠。
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機構改革的先行者
北京仲裁委員會(以下簡稱北中)成立於9月28日,1995。成立之初,北中1995只受理7件,糾紛標的4400萬元;經過十年的發展,到2006年3月底,北中受理案件數量已達8122件,涉案標的額達340多億元。北中從壹個剛剛成立的仲裁機構成長為壹個有公信力、有實力的現代化仲裁機構。北中的成功,既是北中人深入貫徹仲裁法精神,自力更生艱苦奮鬥的結果,也驗證了仲裁法確立的基本原則和發展方向的正確性。由北中秘書長王·撰寫的《北京仲裁委員會十年回顧》壹文,將從仲裁機構民主化、現代仲裁員制度建設、仲裁國際化三個角度,對北中十年來的發展歷程進行總結和回顧,以引起社會各界對建設現代仲裁機構道路的思考,探索中國仲裁制度的發展規律。
改革舊的行政仲裁制度,突出仲裁機構的民間性,保證其獨立性和公正性,是仲裁法的壹項基本原則。由於計劃經濟下行政仲裁制度形成的思想意識、思維習慣、管理體制和運行模式的慣性,以及《仲裁法》實施後缺乏相應的保障仲裁機構獨立性的配套措施和政策,對是否堅持、如何堅持仲裁機構的民間性壹直存在困惑和爭論。這說明,任何壹項重大制度改革,不僅需要正確的目標和基本原則,還需要具體的、可行的、系統的、與時俱進的配套政策、措施和方法,以及持之以恒的執行力。如果只有目標和原則,而沒有配套的政策、措施和方法,或者配套的政策、措施和方法與目標和原則相距甚遠甚至截然相反,不僅改革難以成功,人們在事後評價改革的成敗時,甚至會懷疑改革目標的正確性和可行性。
貝仲認為,仲裁法中“仲裁委員會獨立於行政機關,與行政機關沒有隸屬關系”的規定,是舊的行政仲裁制度改革的重要內容和基本原則。明確了仲裁機構的“非行政化”性質和民間的發展方向,即仲裁機構不僅在組織上“獨立於行政機關,與行政機關沒有隸屬關系”,在承擔責任的性質上也與行政機關和依法行使行政權力的“行政事業單位”有著本質的區別。雖然根據國務院文件精神,地方政府在仲裁機構成立初期給予了必要的資金支持,但仲裁機構的“非行政化”性質及其民營化的方向並沒有改變。仲裁機構民營化是仲裁機構獨立性和公正性的保障,是仲裁克服行政長官意誌、行政幹預和地方保護主義弊端,提高公信力的制度基礎。因此,這不僅是實施仲裁法的需要,也是仲裁機構提高聲譽、保持長久生命力的客觀要求。
當然,仲裁機構的民主化不是壹個抽象的理論概念,而是壹個具體的、漸進的、動態的實踐過程。在這壹過程中,仲裁機構不僅要實現人力、財力、物力與行政機關脫鉤,擺脫政府控制的物質條件,獨立開展仲裁,而且要創造壹套符合仲裁特點、規律和發展方向,成本低、效率高、效益好,並支撐前者良性運行的體制、機制、模式、手段和方法。為此,北重本著改革的精神采取了以下措施:
保持仲裁委員會成員的專家學者特征。
北中* *現有成員13人,由我國著名民商學家江平教授任主任,清華大學、北京大學、人民大學、中國社科院等知名學者任副主任、委員,三分之二以上成員為“法律、經濟、貿易等領域的專家”。北重自成立十年來,歷經三次轉型,這壹特色至今未變。委員會成員深厚的人文精神、專業素養和對法律精神的深刻理解,使北中在所有決策中始終堅持獨立公正的價值取向。
在仲裁委員會的領導下工作
北京仲裁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辦公室)是北中的辦事機構,在仲裁委員會的領導下開展工作,其人事、財務和財產管理辦公室自主決策,不受政府和行政機關的幹涉。當時負責仲裁委重建的北京市政府法制辦(以下簡稱法制辦)領導明確表示,“政府對仲裁最大的支持是不幹預”,但不幹預不等於不支持,在仲裁機構遇到困難時,政府部門應給予必要的幫助。這壹理念得到了歷屆法制辦領導的認可和堅持,為北中獨立開展工作奠定了堅實的基礎。為實現經濟自立,達到國務院文件規定的“幾年內逐步自收自支”的要求,該所發揚自力更生、艱苦奮鬥的精神,在積極開拓業務的同時精打細算,通過創新壯大、挖掘潛力,成立三年實現了“自收自支”的目標,五年後實現了事業單位企業化管理,通過納稅獲得了更大的經營自主權。時至今日,北重不僅向國家繳納了數額可觀的稅收,還在北京CBD中心的招商局大廈擁有3000多平方米的辦公空間、59個停車位和現代化的辦公設備設施。
建立和完善符合仲裁的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符合仲裁發展規律和市場需求的用人機制和管理制度,進行觀念創新和制度創新,向管理要效益。為了徹底改變行政管理體制、機制和模式,克服人浮於事、效率低下、“進不來、臉難看、事難辦”的官僚作風和偏袒公共利益、損害公共利益、以權謀私等腐敗現象,辦公室自成立以來采取了壹系列改革措施:壹是辦公室工作人員全部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公平競爭,擇優錄用,杜絕人才招聘中的“走後門”和“以權謀私”。
其次,要按事設崗,按崗用人,保持人員精幹高效。北中成立十年來,每年受理的案件從1995的7件增加到2004年的1796件,工作人員也從7人逐漸增加到25人。秘書是辦公室工作的承擔者。目前,20位秘書來自北京大學、清華大學、人民大學、政法大學、武漢大學、吉林大學、外交學院、對外經濟貿易大學、香港城市大學等11著名高等院校的法學院,平均年齡不到28歲,其中15擁有碩士學位,為人正直、誠實、勤奮。來自多所高校不同學術環境的背景,有助於形成秘書多維度的思維方式,以及通過溝通達到* * *知識和包容差異的精神素養。這不僅有利於激發員工的想象力和創造力,提高工作績效,也有利於辦公室的民主管理。第三,打破“鐵飯碗”實行全職聘任制,通過勞動合同明確單位和工作人員的權利義務。對徇私舞弊、公款大吃大喝、以權謀私、違反廉政要求或工作不負責任、不求上進、績效達不到崗位職責要求的工作人員,要予以辭退或不再聘用,並嚴肅紀律處分,防止出現腐敗、渙散等消極現象。
四是根據工作性質,實行崗位年限限制,保持人員的合理流動和崗位的合理設置與調整,辦公室在更大範圍內選拔培養人才,使工作人員在流動中保持較高水平。
第五,建立並逐步完善“責”、“權”、“利”相統壹,明確“德”、“才”、“績”的崗位責任制和績效考核制度,打破“大鍋飯”,實行以人才市場薪酬價格為基礎的競爭、激勵和約束機制,將收入與單位效益和崗位績效掛鉤,通過有效的薪酬激勵吸引人。第六,建立民主、合作、自我管理的團隊管理模式。單位和員工在* * *目標和價值觀壹致的基礎上創造認同,將等級化、官僚化的行政管理模式轉變為聯合互動、優勢互補、不斷進化的團隊管理模式:賦予員工自我管理和自我負責的權力,實行項目責任制,引導員工“通過解決個人面臨的挑戰和問題,找到合適的方式提高自身和組織的影響力”,將職業發展建立在自身的職業聲譽之上。鼓勵員工在相互尊重、理解和信任的氛圍中坦誠溝通、相互學習、相互幫助、相互支持,從而形成親密和諧的人際關系和輕松和諧的職場氛圍,讓每個人都感受到“工作的滿足感、成就的自豪感、過程的享受感,以及貢獻感、共同快樂感和新挑戰的激發感”,達到提升單位和員工職業發展的雙贏效果。第七,“以人為本”關心和愛護員工。所謂“以人為本”,不僅僅是指對人的物質條件的滿足,更是指對人的心靈和命運的關懷。在不斷提高員工福利待遇的同時,辦公室註重員工的精神塑造和品格培養。通過各種形式的素質培訓、思想交流對話、共青團組織的活動,幫助員工樹立正確的價值觀,形成健康的心態和健全的人格,在學會“做事”的同時學會“做人”,成為“視野高、境界廣、內心世界極其豐富的真正的人”。為了豐富職工的業余文化生活,辦公室工會成立了足球隊和籃球隊,每年組織乒乓球、足球、籃球、遊泳、打字等比賽,活躍了氣氛,促進了職工的身心健康。
大膽采用電子信息技術的創新成果
大膽采用電子信息技術的創新成果,加快辦公現代化步伐,提高服務質量和效率。
企業電子化管理模式
在準備的時候,北中與電腦公司* * *合作開發了仲裁程序管理的仲裁案件管理軟件,並隨著管理軟件的應用,不斷修改升級,使其功能日益強大,管理範圍越來越廣:仲裁從開始、開庭、開庭、結案的全過程,以及案件統計、時間控制、仲裁員和秘書的查詢、卷宗、費用等。這種企業電子化管理模式不僅通過計算機管理程序自動完成文檔編輯、打印、統計、通知等大量瑣碎、復雜、重復的工作,降低勞動強度,避免遺忘和疏忽,而且將許多人的經驗、智慧、靈感和創造力轉化為易於掌握和操作的透明、規範的工作流程,提高服務質量和效率。
論壇系統改革
辦公室與國內領先的專業論壇軟件公司對基於PHP語言和MySQL數據庫的先進論壇系統Discuz進行了改造,並將其應用到辦公室局域網系統中,建立了網上辦公室,實現了全體工作人員的實時互動和交流,保證了辦公室內信息的發布,促進了同誌間信息、知識、經驗、技術的共享和思想感情的交流。
開發了壹個消息系統。
該辦公室與北京大學計算機學院合作開發了基於網絡通信套接字技術和Java語言的即時通訊系統(以下簡稱即時通訊系統)。該系統可以通過短信、郵件、手機、座機短信等方式自動提示當事人和仲裁員,提高秘書處理仲裁訴訟的效率和準確性。
改造仲裁大廳。
為適應仲裁技術糾紛和國際商事糾紛的需要,該局對仲裁大廳進行了擴建和改造。北中有13個仲裁大廳,全部配備電腦、數碼錄音、錄像系統。四個仲裁廳和壹個國際會議室(可容納65,438+000多人)采用了輔助多媒體方案,以方便會議和開庭,包括:綜合布線系統、智能門禁系統、中央控制系統、視聽系統和無線網絡系統。三個仲裁大廳和國際會議室配備了同聲傳譯系統、電話會議系統、電子白板和實物投影儀等系統和設備,可使不同地區和國家的仲裁員、當事人和代理人同時進行開庭、調解、會議等活動,為當事人提供更加經濟、便捷的服務,加強仲裁員與國際同行的學術合作與交流。
市場理念
開通中、英、日、韓文網站並及時更新,加強北中與社會各界的聯系,積極宣傳推廣仲裁制度。
體現以客戶為核心的服務意識和以服務取勝的市場理念。以當事人為核心就是壹切工作都要以如何滿足當事人對仲裁的要求為出發點;以服務取勝,就是仲裁機構以服務贏得市場和發展,而不是以壟斷和權力取勝。從工作人員熱情、禮貌、周到、周到、準確、高效的服務,到仲裁委員會對仲裁員認真、勤勉、公正、高效辦理仲裁案件的要求和措施;從仲裁規則和程序上最大限度尊重當事人意願的制度設計,到方便當事人實現仲裁權利的技術設施和手段(如仲裁員信息查詢系統、通知程序事項的即時消息系統、顯示各種音視頻媒體格式和媒體證據的音視頻系統、不同地區和國家的仲裁員、當事人和代理人同時開庭和進行調解活動的電話會議系統等)。);從充滿平等、輕松、和諧環境的仲裁大廳裝飾布置,到立案室、休息室為當事人、代理人提供的文件、表格、報紙、電話、礦泉水、紙杯,到供當事人、代理人免費停放的地下停車位.......................................................................................................
仲裁機構約定不明的處理。
壹般來說,對仲裁機構的約定不明確,對仲裁機構名稱的約定不準確,但能夠確定具體仲裁機構的,應當認定仲裁條款有效;無法確定具體仲裁機構,未約定具體仲裁事項和仲裁委員會,當事人未達成補充協議的,該仲裁條款無效,壹方當事人向法院提起訴訟的,法院可以受理。以下是相關法律條款的內容: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若幹問題的解釋〔2006〕法釋字第7號。
第三條仲裁協議約定的仲裁機構名稱不準確,但能夠確定具體仲裁機構的,應當視為已選定仲裁機構。
第四條仲裁協議只約定爭議適用的仲裁規則的,應當視為未約定仲裁機構,但當事人達成補充協議或者能夠按照約定的仲裁規則確定仲裁機構的除外。
第五條仲裁協議約定有兩個以上仲裁機構的,當事人可以協議選擇其中壹個申請仲裁;當事人未能就仲裁機構的選擇達成協議的,仲裁協議無效。
第六條仲裁協議約定由某壹地點的仲裁機構進行仲裁,且該地點只有壹個仲裁機構的,該仲裁機構視為約定的仲裁機構。當地有兩個以上仲裁機構的,當事人可以協議選擇其中壹個仲裁機構申請仲裁;當事人未能就仲裁機構的選擇達成協議的,仲裁協議無效。
第七條當事人約定可以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仲裁協議無效。但是,壹方當事人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對方當事人未在仲裁法第二十條第二款規定的期限內提出異議的除外。
第十二條當事人申請人民法院確認仲裁協議效力的案件,由仲裁協議約定的仲裁機構所在地中級人民法院管轄;仲裁協議約定的仲裁機構不明確的,由仲裁協議簽訂地或者被申請人住所地中級人民法院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