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能擴展人們信息功能的技術都是信息技術。可以說,這是信息技術的基本定義。主要是指利用電子計算機和現代通信手段實現信息獲取、信息傳輸、信息存儲、信息處理、信息顯示、信息發布等相關技術。
具體來說,信息技術主要包括以下技術:
1.傳感和識別技術。它的作用是擴展人的感覺器官功能,以獲取信息。它包括信息識別、信息提取、信息檢測等技術。這類技術的統稱是“傳感技術”。它可以擴展人類幾乎所有感覺器官的感知功能。遙感技術融合了傳感技術、測量技術和通信技術,進壹步加強了人們感知信息的能力。
信息識別包括字符識別、語音識別和圖形識別。通常采用壹種叫做“模式識別”的方法。
2.信息傳輸技術其主要功能是實現信息的快速、可靠和安全傳遞。各種通信技術都屬於這壹類。廣播技術也是壹種傳遞信息的技術。既然存儲和記錄可以看作是將信息從“現在”轉移到“未來”或者從“過去”轉移到“現在”的活動,那麽它也可以看作是壹種信息轉移技術。
3.信息處理和再生技術信息處理包括信息的編碼、壓縮和加密。在信息加工的基礎上,可以形成壹些新的、更深層次的決策信息,稱為“信息再生”。信息的處理和再生依賴於現代電子計算機的非凡功能。
4.信息應用技術是信息化過程的最後壹個環節。它包括控制技術和顯示技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