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退役軍人相關的福利主要有退役軍人津貼、退役軍人醫療津貼、下月離隊津貼、當月剩余天數及下月餐費、自謀職業壹次性退役金、退休醫療保險、退休養老保險津貼等。
義務兵服役期間因戰、因公、因病致殘的,還涉及傷殘撫恤金、傷殘退伍軍人安置補助費、傷殘保險金、傷殘附加險、分散安置壹至四級殘疾軍人護理費、退役傷殘人員醫療生活補助費等。
擴展數據:
自謀職業退役士兵政策;
對自謀職業的退役士兵,由軍隊發給壹次性退役金,現役每滿壹年發給4500元。服役期間被授予榮譽稱號或立功的,按壹定比例增發股票,被中央軍委(軍委)和軍區級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或被授予壹等功15%、二等功10%、三等功5%的增發股票。
多次獲得榮譽稱號或者立功的退役士兵,由軍隊按照增發最高等級獎勵的比例增發退役金。退伍義務兵應當自批準退出現役之日起30日內,持相關證明到安置地專門發卡銀行網點提取退休費。
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對自謀職業的退役士兵給予經濟補貼,經濟補貼的標準和發放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制定。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退役士兵安置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