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妳收到判決書,不管是紙質版還是電子版,對方在上訴期內沒有上訴,判決就生效。
判決書是手機上的小程序簽的,法院還是會郵寄紙質判決書。因為最高法院規定電子送達只適用於起訴狀、應訴通知書、法院傳票等法律文書。,只有判決書不能適用電子送達,法院必須向當事人送達紙質判決書。
人民法院可以通過電子方式送達法律文書。經受送達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采用傳真、電子郵件、移動通信等能夠確認收到的方式送達訴訟文書,但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除外。受送達人同意以電子方式送達的,應當在送達地址確認書上予以確認。
壹旦受送達人同意以電子送達方式接收訴訟文書,並提供傳真號碼或電子郵件地址表示接受,法院將以訴訟文書以傳真或電子郵件方式到達受送達人特定系統的日期為送達日期,即表示送達已經完成,相應的送達效力已經發生。只要收到判決書,不管是紙質版還是電子版,對方在上訴期內沒有上訴,判決就生效。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壹百六十四條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壹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壹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當事人不服地方第壹審人民法院的裁定,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壹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第二百三十九條申請執行的期限為兩年。申請中止或者中斷執行時效的,適用法律關於訴訟時效中止或者中斷的有關規定。前款規定的期間,從法律文書確定的履行期間的最後壹日起計算;法律文書規定分期履行的,從每壹履行期的最後壹日起計算;法律文書沒有約定履行期限的,從法律文書生效之日起計算。
第四百八十三條申請執行人在申請執行期限內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被執行人在訴訟時效期間對申請提出異議,人民法院經審查認定異議成立的,應當裁定不予執行。
被執行人履行全部或者部分義務後,以不知道申請執行時效期間屆滿為由請求撤銷執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