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這樣,就拒絕她,不要對對方好,不要讓他們有希望。
如果還有感情~ ~個人認為,不經常分手的話,可以考慮重歸於好。如果妳沒把分手當回事,那就算了~ ~ ~
對感情負責~ ~ ~
補充:即使不想在壹起,也不要說有新女朋友或者找個假女朋友來欺騙對方。這樣不僅會傷害女生,還會在妳的名譽上掛壹朵小花。沒必要。說清楚就好。沒有人應該是壹個難相處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