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機關立案的程序:
1、必須先有人報案(當事人,或者目擊者等旁人)。
2、只有刑事案件予以立案偵查,民事糾紛,治安案件壹般都只是留個案底。
3、不予收費,公安機關處理事情是不收費的。
3、當案件偵查,審理完畢,或者案件不需要繼續偵查審理等其他情況,公安機關將予以撤銷立案。
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又稱自訴案件,是指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責任,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的案件,人民法院立案後即進入審理階段,而不需要經過公安機關或人民檢察院立案偵查,也不需要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
第八十五條 送達訴訟文書,應當直接送交受送達人。受送達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屬簽收;受送達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組織的主要負責人或者該法人、組織負責收件的人簽收;受送達人有訴訟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簽收;受送達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簽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