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名人名言大全網 - 短信平臺 - 為什麽會收到公安局案件編號

為什麽會收到公安局案件編號

法律分析:公安局有發短信告訴妳案件編號代表目前有案件已經立案,公安局會對收到案件根據案件的性質進行分類,並進行登記,然後分配的案件號碼。案件編號的編號代碼為收案年度、法院代字、類型代字、案件編號。收案年度是收案的公歷自然年,用阿拉伯數字表示。同壹案件,在各個階段,各種法律文書的編號也是不統壹的。 溫馨提示:如收到公安局案件編號是通過短信方式,請壹定要致電公安局詢問,切莫上當受騙。

法律依據:《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壹百七十壹條 公安機關接受案件時,應當制作受案登記表和受案回執,並將受案回執交扭送人、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扭送人、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無法取得聯系或者拒絕接受回執的,應當在回執中註明。第壹百八十條 對行政執法機關移送的案件,公安機關應當自接受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內進行審查,認為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依法決定立案的,應當書面通知移送案件的行政執法機關;認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事實顯著輕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依法不予立案的,應當說明理由,並將不予立案通知書送達移送案件的行政執法機關,相應退回案件材料。公安機關認為行政執法機關移送的案件材料不全的,應當在接受案件後二十四小時以內通知移送案件的行政執法機關在三日以內補正,但不得以材料不全為由不接受移送案件。公安機關認為行政執法機關移送的案件不屬於公安機關職責範圍的,應當書面通知移送案件的行政執法機關向其他主管機關移送案件,並說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