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得從幾年前壹條短信說起。
分手吧,女友發來的。分就分吧,我懶得回復,路邊灌木比入校時高了許多,看著樹叢後牽起手的年輕情侶,我的青春結束了。
這三個字,是吵架時,女友的口頭禪,聽多了,沒感覺,這次不同,她說的言簡意賅,不廢話。
畢業季,答辯,找工作,去哪座城市,找哪個人,再忘了哪個人,都是很現實的問題,最後,她媽攔住她,而我又被父親下令必須回家工作,我和她真到頭了。
校園戀情就這樣,不管之前劇本多麽精彩,不管兩位主角如何入戲,在離開師門獨闖江湖那壹刻,發現武功很爛,爛到沒法牽手。
我和女友都是普通年輕人,戀情也是普通戀情,搞不出驚世駭俗的私奔,這種結局沒什麽可遺憾的。
從實習單位回學校的車上,我還是回了她信息,88。妳看,情侶之間,說過太多假話大話空話,只到分手時,才說話算話。
關上手機,閉眼,開始清內存,您別問我為什麽不用微信,那年手機還叫諾基亞,相當於今天的蘋果。
學校裏,大家都在忙分手,氣氛不對,只有同寢沈陽那小子嬉皮笑臉。差點忘了,他是沈河的,女友皇姑的,最近研究婚房,心情正好。
那時沒有微信群,只有寢室圈,臨近離別,這麽小的圈子也冷了,大家各懷心事,睜眼躺著。我打開手機,看看能否收到女友,不,是前女友的信息,別說,聽到提示音滴滴響起時,還真振奮了壹下。
難道妳回心轉意了?還是妳媽回心轉意了?
可那是壹個陌生號碼發來的短信: 錢包收到了嗎?
好吧,故事從這條短信才真正開始,前面那條只是鋪墊。
明顯發錯了,和錢收到了嗎是壹個套路。
收到了,很好看。我沒心情陪詐騙玩,打發說的。
第二天醒來,壹眼看到新短信:收到我就放心了。我笑笑,起床改論文。
中午,下鋪把壹個包裹遞給我,我才發覺不對勁兒,拆開,是壹只黑色男款錢包,下鋪識貨,說,Gucci,行貨。
我和下鋪壹起翻看包裹,地址是我的,手機號是我的,名字也沒寫錯。嗯,這是老天給的分手費嗎?
為防碰瓷兒,回了短信,妳寄錯了吧?整個白天沒收到回復,以為這事兒過了,如果對方不回話,我只能呵呵,不客氣了。
臨睡覺時,短信來了:昨天還說收到了,這麽快不認賬了?難道要我送上門?
妳最好送上門,我好奇,第二天吃過早飯,我撥通那個陌生號碼。
是壹個女孩子的聲音。
我開始解釋,姑娘,我不認識妳,女人收男人賄賂有風險,何況賄賂陌生男人?
女孩說,我也不認識妳啊,但是妳做了好事啊,這是妳的回報。
我做什麽好事了?我長得像模範嗎?我做的唯壹壹件好事就是沒把前女友睡了,感覺對不起自己,讓她走的沒牽掛;還有坐火車逃票,為給家裏減輕點兒負擔,可是被抓了,倒給乘警增加負擔了。
想了半天,沒想到任何人生亮點,我直問,妳說,我怎麽妳了?
妳幫了我唄,謝謝妳啊。掛了。
媽的,撞邪了,不過說句良心話,女孩聲音挺甜的。
第三天,我繼續給她打電話解釋,她繼續賣關子;第四天,我答辯,沒空;第五天,她有些不勝其擾,說,要麽見面感謝?那壹刻,我才知道,她和我在同壹座城市,另壹所學校,也是大四,昨天也在答辯。
如果沒失戀,我是不會單獨約見陌生女孩的,怕挨打;分手了,也未必和女孩見面,畢竟不是約會,沒心情。
我約這個女孩出來,完全因為好奇,如果有個陌生異性送妳壹只錢包,需不需要找個理由收下?
確切說,我和她是畢業後才認識的,她現在坐在咖啡廳,我的對面。她穿著淺藍色條紋T恤,白色牛仔褲,壹條順滑的馬尾辮,頭發沒有分叉,眼睛很亮。怎麽說呢?她長得有點像青春劇裏的初戀,那種大眾的初戀,幹幹凈凈、落落大方,和大壹初見前女友印象差不多。物是人非,此刻,陪我坐著的女孩我不認識。
妳單獨出來見壹個陌生男人,妳男朋友放心?從第壹眼,我就跑題了。
為什麽這麽問?我沒有男朋友,對妳也放心。
這才是我要問的,為什麽對我放心?還送我錢包?雖然我更好奇,她居然沒男友。
上周,我的手提包丟了,錢無所謂,但裏面的證件和重要資料,關系我能不能畢業,出國。有個女生把包交到派出所,民警查詢身份信息,聯系到我。女生只留給派出所手機號,不肯留名,最後才說是她哥哥撿的,讓她送到派出所。我打電話給妳妹妹,才知道是妳。送錢包是感謝,妳妹妹開始不同意,後來沒說別的,把妳地址留下了。
嗯,原來如此,上周妹妹的確來過,她要出國旅遊,順路看看我,但她沒和我說這件事,明明做好事不留名,是她的性格,絕不是我。當然,這些話我只在心裏想想,沒揭穿,不想彼此尷尬。
受之有愧,錢包還妳吧。
我不要,不感謝,我有愧。
還妳吧,我沒做什麽好事兒。這是實話。
不要。
咖啡沒喝成,為了壹只錢包,我和她推來推去。
最後,她拗不過,煩了,收起錢包,走人,不過走前留了QQ號。
她的QQ名叫清歡,通過驗證後就收到她的信息:錢包妳不收,我能做點別的補償麽?我不想虧欠別人。
妳就不怕我有非分之想?我試探著問。
拾金不昧的好同學,已經通過對妳的驗證了。壹個笑臉,壹語雙關。
好吧,我的確需要幫助,我剛和女友分手,家裏還不知道,他們壹直想見見我女友長啥樣,要麽妳冒充我女友,去我家應付壹下父母?期間開銷我承擔,至於以後的事,不用妳管,妳要擔心我借機揩油,可以不答應。
我這麽說,是想嚇跑她,讓她過意的去,否則我當騙子過意不去,我哪拾金不昧過?
她下線了,看來簡單粗暴的恐嚇,生效了。
沒想到第二天收到她的短信: 我考慮壹夜,答應妳,畢竟妳通過驗證了。
我不好意思搶妹妹功勞,奈何謊話越說越真,不知道領她回家會發生什麽,前女友都沒過這待遇。
最後,硬著頭皮,捆著行李領她回家,她還幫我拎了包。
幾年後才有雇傭情侶欺騙父母這行業,但我向各位保證,清歡是免費的,自願的,從天而降的,關鍵是,她根本不知道我在欺騙所有人。
父母對她相當滿意,是按準兒媳的標準接待的。她勉為其難的冒用了我女友名字,讓我時常產生錯覺,如果她們是同壹個人,多完美?
她的涵養,流露著良好家教,在私下相處中,我得知她的父親是大學教授,母親是公務員,正因為家教嚴格,才讓她在求學期間拒絕了諸多追求者,因為畢業後她要出國。
來我家這幾天,是她對家裏撒的第壹次謊,以旅遊的名義,她不撒這謊,就感覺虧欠我。
只有我才知道,我虧欠她,她是被我騙來的。
晚上,她在另壹個屋子裏給我發短信:妳壹家人都挺好的,妳和妳女友怎麽就分手了呢?
沒緣分。當妳面對類似提問,還找不到合理解釋時,請用這三個字,萬能。
嗯嗯,那妳女友還不如我嘍,她連妳家人都沒見過。
我壹時語塞,通過幾天接觸,承認自己是顏控,對她有些動心,她的提醒,讓我收住歪心思,畢竟剛失戀,不能表現的喜新厭舊。
再強調壹下,我的臨時女友,也是假冒女友,網名叫清歡,新認識的,因為壹個錢包的梗,或者說壹次誤會,她上了我的賊船。給她下套,非我所願,將錯就錯,情非得已。可我必須得恬不知恥的承認,如果她醜點兒,我是沒想法領回家的,男人嘛,都這德行。
她真的挺漂亮的。
我不但沒操守,還玩套路,清歡來家第六天,我就帶她到郊外景區,說是玩兒,實則是避暑。景區有個農家樂,裏面帶遊泳池,水很幹凈,也不深,五十元壹人,不限時間隨便泡。
我是這麽想的,想借遊泳之機,和她近距離接觸,因為我能猜到,壹個家教很嚴格的女孩子,未必學過遊泳。請妳不要認為我想趁機動手動腳,即使摸了,也是英雄救美,我能眼睜睜看著她嗆水嗎?
可清歡根本沒下水,她仍舊包裹的嚴嚴實實,坐在水池邊的搖椅上,靜靜的看著我,目光五味雜陳。我在水中泡的心虛,無聊,總感覺她看穿了我的心思,簡單遊了幾個來回,爬了上來。
我壹屁股坐在椅子邊,她壹把拿過泳池邊常備的白浴巾,披在我身上。
那壹刻,我有點懵,有點陶醉,有了做男人真好的錯覺,甚至閃過壹絲天長地久的念頭。
實在受不了壹個大男生只穿著泳褲還離我這麽近,怪別扭的。她的話,就像泳池裏的水,把我澆涼了。
妳為什麽不下水?不會遊泳我教妳啊?
下水是不是得穿泳裝?我在人前,連不過膝的裙子都沒穿過,太尷尬了。
她還真是個古董女孩兒,越這樣,我對她越有好感,但我還是說,妳看,這麽多人,只有妳穿的壹本正經,大家看風景壹樣看著妳,是不是更尷尬?
在這個場合,她也意識到這個問題,壹把抓住我的手,拉我起來,說,我們換個地方,走吧。這是我和她第壹次牽手。
農家樂包廂裏,她給自己倒了杯酒,挺意外,酒水本來是我點給自己的。
我第壹次喝酒。她的語氣有點黯淡。
這種氣氛,需要把表達權限交給自斟自飲的人,但凡主動摸酒,都有故事,我想。
我是不是個很沒趣兒的人?她喝了壹口,皺了半天眉,緩過勁後,臉上帶著壹絲頰紅,問我。
不是,哪個沒趣的女孩兒敢冒充別人女友,還和別人回家?
來妳家,是我這輩子,做的最出格的壹件事兒了,其實,冒充妳女友,應付妳父母,我很矛盾的,這畢竟是欺騙。起初答應妳,不僅僅為了報答妳對我的幫助。家裏管我管的實在太嚴了,從不讓我做出格的事兒,不允許我畢業前談戀愛,我在學校時看著別人戀愛,也很羨慕,可自己又不敢。想想馬上要出國了,青春壹片空白,所以妳邀請我來妳家時,我決定給自己放個假,也體驗壹下當別人女朋友的感覺,哪怕只是演演戲。
頓了片刻,她又補充壹句,如果不是妳,我或許畢不了業,妳人挺好的,尤其上次咖啡廳見面後,我感覺,好像在哪兒見過妳,壹點都不陌生,這也是我答應來妳家的壹個原因吧?
我人品什麽樣,各位通過上文想必了解了,但這不是重點,重點是我得繼續演戲,說錯了,我早就入戲,無法自拔了。
我盯著她,有句話在心裏憋了半天,還是憋了出來: 那妳覺得,我們是在戀愛嗎?
她的臉更紅了,不知道是酒精作用,還是情緒作用,反正頓了壹下,才說,我又沒戀愛過,不知道。
她不再看我了,盯著剩下的半杯酒,陷入長時間的沈默。
我沒說話,哪怕此刻的目光掩飾不住對她的溫柔,也知道對壹個即將出國的女孩兒表白,是不負責任的,她萬壹不忍心拒絕怎麽辦?
妳前女友,是不是很漂亮,人也很好?她突然問出這壹句,在她擡起眼角的剎那,目光像夏日裏的風,瞬間穿過我的身體。
好不好,不也分了嗎?幸虧妳沒談過戀愛,大學戀愛成功率很低的,最後基本都要分手。
妳們為什麽分手……不好意思,我怎麽又問了壹次?她的話說的猶猶豫豫。
她家不同意她過來,而我必須得回家,都是聽家裏話的孩子,和妳壹樣。這種事我沒必要保密。
可我總感覺她人應該不錯。她又說。
當壹個女孩子,在妳面前提到妳的前女友時,其實妳懂,至少她對妳有壹定好感,對妳還留有耐心。但我真的沒臉把這個話題繼續下去,拾金不昧的人不是我,而是我妹妹,她不知道;她是我的冒牌女友,我父母還滿懷期待,也不知道真相。
問題是,我剛和女友分手,女友想不到我能迅速的把壹個剛認識的女孩兒帶回家,如果女友知道,壹定不後悔分手的決定。
我決定把話題岔開,於是問她,這幾天,在我家開心嗎?
她笑笑,沒直接回復。
晚上,我在自己房間,收到了她從隔壁發來的短信:
我真想,讓時光在這壹刻老去。
也害怕,
時光就這樣,就這樣,
真的老去,
老到彼此有了越來越遠的距離。 ?
網上看來的話,覺得不錯分享給妳。
轉天,清歡給我包了餃子,雖然賣相差點,但味道不錯。父母也誇她,如果妳真能過門,我們壹家都有福嘍。
她沒說話,只是笑,笑的有點勉強,有點無奈。
清歡臨走前壹天晚上,和我壹起在坐在河堤邊看對岸霓虹。
我倒希望時光在這壹刻定格,老去。
謝謝妳啊,裝了我半個月女朋友,要多住幾天多好?我的話半真半假。
她半晌不語,最後輕輕說,妳真挺好的……我是說妳們壹家挺讓我踏實的。
要麽妳多住幾天?我又試探。
不了,過幾天要出國了,我畢竟是冒名贗品,再住真難受了。
我真舍不得她走,鼓足積攢數天的勇氣,冒出壹句話, 好想讓妳用真名!
但是這句話,她沒聽清,河對岸的禮花突然爆裂在夜空中,是壹家公司搞的活動慶典,那壹瞬間讓人聯想到婚禮。
禮花轟響那壹刻,我明白了,這是天意,我和她的故事到了截止日期。
妳說什麽?她問。
謝謝妳做我的臨時女友。
我以為她會和以往壹樣,回個淡淡的微笑,可是她眼睛突然濕潤了,把頭扭了過去。
那天以後,我再也沒見過清歡,每天給她發信息,她從沒回過,應該是出國了。
這時妹妹剛從國外旅遊回來,我問她之前的事,妹妹告訴我,她沒有撿過誰的手提包,甚至不知道我和女友已經分手。
我十分震驚。
半個月後的壹天,我又收到了那只錢包。
打開後,裏面有張紙條,上面寫滿了娟秀的字跡:
其實錢包,是妳女友送到派出所的,她留了手機號,那天我通過電話執意要感謝,但她不肯,最後拗不過我,留了妳的名字和電話,並告訴我是妳撿到的,如果要謝就謝妳。我和妳見面時,才知道妳們分手了,也從那壹刻感覺到她對妳有感情。我不能代替她,但我要謝謝妳當了我半個月男朋友,讓我沒有遺憾,這個錢包是我個人意思,是送給我“男朋友”的。
錢包表面明顯加工過,多出壹行特殊水印: 打開它,會看到我的心。
原來這是兩個女孩送我的錢包,壹個叫前女友,壹個叫臨時女友,那年夏天匆匆結束了。
幾年後,有媒體采訪王朔,他說了壹句話,也許愛情,就是驚鴻壹瞥,從此不知下落。
有人在我的世界裏,留下壹只錢包,真的不知下落了,她或她。只是當年的諾基亞已經換成了蘋果,朋友圈裏已經沒有我想念的人。
浮世清歡,到了微信時代,已經沒人再用短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