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汽車違章後13日後車主會收到手機短信提示。如果車主在車管所沒有預留手機號碼,那麽13日後可以登陸車輛註冊交管網查詢違章信息。法規規定的違章信息審核必須在違章行為後10天內審核完成並錄入違章系統,系統必須在3日後上傳網絡供違章人查詢。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壹百零八條
當事人應當自收到罰款的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到指定的銀行繳納罰款。
對行人、乘車人和非機動車駕駛人的罰款,當事人無異議的,可以當場予以收繳罰款。
罰款應當開具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部門統壹制發的罰款收據;不出具財政部門統壹制發的罰款收據的,當事人有權拒絕繳納罰款。
第壹百零九條
當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的,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壹)到期不繳納罰款的,每日按罰款數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
(二)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第壹百壹十條
執行職務的交通警察認為應當對道路交通違法行為人給予暫扣或者吊銷機動車駕駛證處罰的,可以先予扣留機動車駕駛證,並在二十四小時內將案件移交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理。
道路交通違法行為人應當在十五日內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受處理。無正當理由逾期未接受處理的,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暫扣或者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的,應當出具行政處罰決定書。
二、處理違章時需帶什麽資料
1、記分人身份證原件;
2、記分人駕駛證原件;
3、記分人本人到場;
4、違章車輛行駛證原件;
5、現金和銀行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