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嚴格落實屬地管理責任、行業部門監管責任、單位主體責任、家庭及個人自我防護責任的“四方責任”,夯實聯防聯控、群防群控基礎,現就進壹步加強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居民個人自我防護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壹、增強個人防護意識。廣大市民要牢固樹立“每個人都是自己健康第壹責任人”的理念,自覺遵守疫情防控各項規定,加強個人和家庭成員日常防護,保持健康生活習慣,主動將防控要求融入日常工作生活。
二、科學規範佩戴口罩。廣大市民要養成外出隨身攜帶口罩習慣,出入公***場所、封閉空間以及就醫、乘坐公***交通工具、與他人小於1米距離接觸時,應主動佩戴口罩。各公***場所單位要落實疫情防控主體責任,在場所入口處設置醒目、清晰的佩戴口罩提示,加強進入場所人員佩戴口罩等管理工作,對未佩戴口罩者禁止入內。對不聽勸阻、擾亂秩序者,由公安機關依法予以處理。
三、減少人員活動聚集。盡量減少跨省、跨市人員流動,非必要不出境、不前往發生本土疫情地區。時刻註意保持1米以上的社交距離,減少不必要的聚會聚餐,盡量不去或少去人群密集、空氣不流通的場所,自覺做到不紮堆、不聚集。
四、加強日常健康監測。做好個人和家庭成員健康監測,出現發熱、咳嗽、咽痛、乏力、嗅覺減退、腹瀉等癥狀時,及時到就近網格化管理發熱門診進行健康排查和診治。出入各類公***場所時,主動配合做好體溫檢測和健康碼、行程卡查驗。
五、主動登記報告信息。及時關註國內疫情動態,隨時查看健康碼情況,對與確診病例、無癥狀感染者有軌跡交叉人員,健康碼紅、黃碼人員,以及近14日內自發生本土疫情地區入泰人員,要第壹時間主動向所在社區和單位報備,配合落實核酸檢測、健康監測、隔離管控等防疫措施要求。拒不報備或不配合、妨礙疫情防控的,將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六、積極接種新冠疫苗。接種新冠疫苗是控制疫情傳播、減少重癥病例出現的有效途徑,也是每個公民應盡的責任和義務。尚未接種或未完成全程接種新冠疫苗的市民,請盡早就近接種疫苗,爭取適齡無接種禁忌人群“應種盡種”。已全程接種疫苗滿6個月的人員,請盡快前往就近接種點進行加強免疫接種。
各縣市區、功能區要進壹步加強疫情防控社會面宣傳發動,發揮好鄉鎮、村網格作用,充分利用電視、廣播、短信、微信群、宣傳車、大喇叭、明白紙、宣傳標語、宣傳欄等各類傳播媒介,確保通告內容進小區、到樓宇,到戶到人、家喻戶曉。各部門、單位要抓好本系統、本行業領域的疫情防控宣傳工作,及時傳達到每名幹部職工及家人親屬。通過廣泛宣傳發動,教育引導廣大群眾嚴格遵守疫情防控有關規定,自覺加強個人自我防護,積極支持和參與疫情防控,全面夯實聯防聯控、群防群控的基礎。
泰安市委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運行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2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