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交防通_2022_1號
關於進壹步加強全市道路貨運行業疫情防控的通告
為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疫情防控決策部署,按照“外防輸入、內防反彈”總方針,嚴格落實“人物同防”要求,有效防控新冠病毒通過道路貨運傳播,保護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現就進壹步加強全市道路貨運行業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壹、嚴格落實企業防控主體責任。道路貨運企業要按照交通運輸部《道路貨運車輛、從業人員及場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以及屬地疫情防控要求,嚴格落實運輸工具消毒、從業人員防護等措施;要如實登記裝運貨物信息、車輛信息、司乘人員信息、裝卸貨物信息及收貨人信息等,保存登記信息原則上不少於3個月;要建立職工每日健康監測登記制度,明確專人負責;要利用現有動態監控等科技手段,查詢車輛行駛軌跡和GPS定位,異常情況及時了解並作出科學處置。
二、切實做好從業人員個人防護。道路貨運車輛司乘人員要按照《指南》等要求,隨車配備消毒濕巾、手消毒劑等防護用品,落實佩戴口罩、手套、測溫等防控措施,作業前和作業後要消毒或洗手。做好個人健康管理,做好出車前體溫檢測,體溫異常及時就診,按規定接種新冠病毒疫苗、定期開展核酸檢測。
三、規範貨運車輛日常通風消毒。確保運輸車輛等運輸工具及容器的清潔無毒、無害、無異味、無汙染,定期進行預防性消毒;裝載壹批貨物之前和之後,均要對運輸作業人員可能接觸的部位進行徹底消毒;手頻繁接觸的方向盤、車門把手、移動設備等最有可能被病毒汙染的表面,均要定期消毒。進口冷鏈食品車輛、進口貨物集裝箱要按照相關規定實施消毒。
四、實施貨運車輛外出報備制度。具有跨省運輸業務的貨物運輸企業及進貨、送貨的其它企業,應及時關註全國疫情防控形勢變化,落實車輛出省報備制度,出省進貨、送貨前要向當地社區報備;進入中高風險地區要履行批準手續;14日內抵達或途經中高風險地區的運輸車輛及從業人員,返徐後要按照防控要求及時向屬地社區報備,並落實相關防控措施。
五、做好來徐返徐運輸信息登記。各道路運輸企業及其司乘人員外出運送貨物,回徐後第壹時間通過“徐州市道路貨運疫情防控雲平臺”自行申報貨物運輸信息。要依法依規協助、配合、服從政府部門組織開展的防控工作,自覺接受傳染病的調查、檢驗、采集樣本、隔離治療等預防、控制措施,如實提供健康碼、行程碼、核酸檢測、疫苗接種等信息。對不報、瞞報、謊報接觸史、旅居史等重要信息,拒不配合落實信息登記排查的,將依法依規追究個人責任。
“徐州市道路貨運疫情防控雲平臺”進入方式:通過微信搜索“徐州交通執法”公眾號,關註後點擊“公眾服務-貨運申報”菜單進行填報;進入平臺填報。
徐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
交通口岸防控組
2022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