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維權支出(明細科目為“困難職工幫扶費”或者“送溫暖費”)
貸:庫存現金(或者銀行存款科目)
行政事業單位的工會應當按照《工會會計制度》(財會[2009]7號)規定單獨建賬核算。
根據《工會會計制度》中的會計科目使用說明,第502號維權支出科目核算工會直接用於維護職工權益的支出,本科目應設置以下明細科目。發生維權、幫扶支出時,借記本科目,貸記庫存現金、銀行存款等科目,縣級以上工會提取工會幹部權益保障金時,借記本科目,貸記專用基金——權益保障金科目。期末結轉時,借記結余科目,貸記本科目。本科目期末結轉後無余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