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預防中小學生溺水管理辦法如下:
根據《方案》,2023年防範中小學生溺水專項行動從即日起,至12月31日結束。
1、強化教育,大力開展防溺水宣傳
按照《方案》要求,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督促指導各級各類學校將預防溺水納入年度學生安全教育的重要內容,通過講座、視頻、板報等方式提升學生對水性的認知,使學生識別不熟悉或不明水域、無安全設施水域等的復雜性、危險性,各中小學校要在暑假前完成防溺水“十個壹”。
各地要協調宣傳、氣象、教育等部門,通過制作播放專業防溺水宣傳視頻,以及氣象大喇叭、移動宣傳車等多種途徑,大力開展防溺水宣傳,提高防溺水教育的知曉度和參與度。
各鄉鎮(街道)要組織開展“防範中小學生溺水隨手拍”活動,動員廣大群眾發現中小學生涉險遊泳、戲水及時勸離;要聯合學校主動排查發現學生上下學途中水域溺水隱患,及時拍攝圖片,通過湖南教育安全管理平臺處理。
各學校要進壹步加強家校聯系,建立每天教育提醒學生壹次、每周向學生家長推送1次防溺水安全提示信息的常態工作制度。
教育、婦聯等部門要加強家長防溺水提醒,引導家長切實履行監護和教育責任,要加強上下學、節假日等重點時段的管理。
增強家長防溺水意識,嚴防家長帶小孩外出遊泳、戲水、釣魚、摸螺、參與農業生產活動時發生溺水事件。
村(居)民委員會要指導監督本轄區所有外出務工的農村留守兒童父母與受委托照料人簽訂書面委托照護協議,加強與留守兒童聯系交流,及時了解掌握他們的生活學習和心理狀況。
2、排查整治,加強水域安全管理
《方案》要求,各市州、縣市區學生安全專業委員會要組織水利、住建、農業農村等有關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的水庫、河流、湖泊、坑塘等進行壹次全面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切實做到及時發現險情,妥善做好應急處置。
各級自然資源、住建、交通運輸、應急管理等部門要持續加強對建設施工形成的坑、窪等安全隱患點的整治管理。
各鄉鎮(街道)要以城郊結合部及農村地區學校、村莊周邊和學生上下學沿途水域為重點,對行政區域內的開放水域逐壹進行摸排,摸清權屬主體、水域深淺和警示標誌、救援設施配置等情況,繪制危險水域地圖,評估風險等級,逐壹落實隱患排查治理工作。
各鄉鎮(街道)要加強與各有關水域主管部門溝通聯系,在中、高風險水域周邊設置安全隔離帶、防護欄等,推進落實壹個警示牌、壹個救生圈、壹根救生繩、壹根救生桿“四個壹”建設,通過“人防+技防+物防”疊加互補的方式,確保對重點水域岸線的全覆蓋。
要建立風險等級警示提醒制度,根據學生溺水事件發生的頻次和溺亡情況,制作區域溺水風險警示圖,動態發布風險等級預警信息,采取相應的風險分級應對和管控措施。
各地要組織人員開展常態化巡查,重點在午後、傍晚等遊泳高峰時段加強對危險水域巡邏管理,要緊盯學生涉水活動的重點時段、重點部位,加大重點水域岸線巡護力度,常態化開展專業培訓演練,切實提升水上救援反應能力與施救水平。
要發揮河(湖)長制工作平臺作用,各級河(湖)長要將防溺水工作納入巡河(湖、塘)工作內容,檢查應急救護設施,及時勸阻中小學生危險涉水活動。各地要探索使用無人機開展巡查巡防,提升巡防覆蓋範圍和時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