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壹般情況下,法院不會發短信通知被告,而是以郵寄的方式,向被告送達起訴狀副本、應訴通知書、開庭傳票等法律文書。以法院的名義發短信通知,絕大多數是騙子,千萬不要相信。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八十四條 送達訴訟文書必須有送達回證,由受送達人在送達回證上記明收到日期,簽名或者蓋章。
受送達人在送達回證上的簽收日期為送達日期。
第八十七條 經受送達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采用傳真、電子郵件等能夠確認其收悉的方式送達訴訟文書,但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除外。
采用前款方式送達的,以傳真、電子郵件等到達受送達人特定系統的日期為送達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