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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會秘書資格考試的介紹

上證所公布的《上市公司董事會秘書資格管理辦法》和深交所公布的《上市公司董事會秘書及證券事務代表資格管理辦法》均要求,上市公司聘任的董事會秘書或證券事務代表,都應通過資格考試,取得交易所頒發的《董事會秘書資格證書》。

以下舉個例子關於深交所的董秘考試要求及內容:

壹、參加培訓資格

1、“深圳證券交易所重點擬上市公司董事會秘書培訓班”的報名條件:

1)學員在”擬上市企業董事會秘書培訓意向報名系統“所填資料必須真實、準確、完整(如果報名信息為虛假信息,本所將依據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會秘書與證券事務資格管理辦法的第二十條的要求取消董秘資格證書,並根據二十壹條的要求公布上述取消資格名單。

2)學員是重點擬上市公司的現任或擬任董事會秘書,每公司限報1人。(重點擬上市公司是指各項財務指標已符合發行上市條件的公司)

3)學員所屬公司必須在具體培訓舉辦日前1個月完成股份制改造。

2、在“擬上市企業董事會秘書培訓意向報名系統”中報名的有效人數超過具體培訓場所的人員數量限制,本所將根據如下原則進行優先選取(以下簡稱“篩選原則”):

1)本身的培訓意願。學員在“擬上市企業董事會秘書培訓意向報名表”的“備註”欄中,可根據我所年度的規劃,選擇意願培訓地點。本所在填報時間接近的基礎上優先選擇培訓意願在本區域的學員參加培訓。

2)企業的註冊地點。本所各年度的培訓基本分布在擬上市企業相對集中的區域,為了方便企業參加培訓,也為了降低企業參訓的成本,本所優先選擇培訓舉辦區域附近的企業參加培訓。

3)企業首次完整填報時間。在綜合其他原則的基礎上,根據培訓意向第壹次完整填報的時間順序,本所優先選擇第壹次完整填報時間較早的學員參加培訓。

註:如學員未能入選當期培訓,其在“擬上市企業董事會秘書培訓意向報名表”中填報的數據依然有效。學員所有信息自動順延到下期,本所將重新根據上述原則進行篩選。

二、參加培訓程序

確定具體的培訓日期及培訓場所後,會務組將根據培訓場所的接待能力,從意向報名表中按既定的原則選擇相應的備選對象。

1、通知方式。會務組至少在開班前兩周,通過向備選對象發送電子郵件(參訓學員的電子郵件信箱)發送具體的培訓通知,並通過手機短信提醒。

2、學員按通知的要求,填寫回執並加蓋公司公章或董事會推薦函,並在規定的時間傳真到會務組。

3、會務組將至少在開班前壹周公布經確認的參加培訓名單(各期參訓學員以此名單為準)。經確認後,如有特殊情況不能出席的,必須提前3 個工作日告知會務組。

三、培訓時間與內容

培訓時間約為三天,訓班擬邀請深圳證券交易所、保薦機構、會計師事務與律師事務所等單位的專家授課。培訓的內容是:資本市場主要法律、法規、《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公司治理與規範運作、股權激勵、並購、企業改制上市操作實務等相關業務知識。

四、培訓費用

培訓費用包括培訓期間餐費、外請專家授課費、住宿費、會議場地租賃費用與會議材料費。具體費用將根據酒店的收費標準來計算,基本原則將充分體現公益性原則與服務意識。

五、考試內容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的要求,獲取董事會秘書資格將采取考試的方式。

考試內容包括但不限於培訓的內容,考試主要範圍包括:

1、《公司法》、《證券法》、《刑法修正案(六)》;

2、《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管理辦法》、《上市公司治理準則》、《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則》、《上市公司章程指引》、《關於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關於上市公司為他人提供擔保有關問題的通知》、《關於規範上市公司與關聯方資金往來及上市公司對外擔保若幹規定》、《關於規範上市公司對外擔保行為的通知》等中國證監會頒布的相關法規;

3、本所《上市規則》、《股票交易規則》;

4、中小企業板頒布的相關規則、指引、細則;

5、證券登記結算業務的有關規定;

6、其他證券金融相關法律法規。

註:有待商榷。查閱上述相關文件電子版,可登陸深交所擬上市服務專區。

六、考試形式

考試形式為閉卷,考試題型為單選題、多選題和判斷題,考試現場不能相互交流、查閱資料、使用電腦與無線通信設備,否則取消考試資格。培訓班采取結業考試的方式,只對考試合格者頒發“深圳證券交易所董事會秘書資格證書”;對參加培訓未通過考試的學員,均可再次參加考試,但事先要與會務組聯系並填寫回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