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部分的法院開通了法院送達平臺,其中短信送達也是其中的壹種送達方式。如果短信內容中的原告及案由確實屬實,大概率是真實的。壹般來講,法院不會在未經當事人同意的情況下只采取短信送達這壹種方式。可以等待法院的後續通知,或者去法院立案大廳查詢。
旨在為人民群眾提供優質、高效、快捷、精準的訴訟服務,讓傳統的送達工作在新的模式下創新提高。平臺所提供的電子送達功能,打破了我們傳統單壹的送達模式,與現代信息技術接軌,實現真正的“智慧訴訟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