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為什麽不打電話?
首先分析撿到手機的人怎麽知道哪個人就是某男妻子?
如果上面存的是“老婆”,依據常理,那就不會問:“妳認識機主嗎?”,就算問,也不會用“嗎”字。
如果電話本上面寫的清楚“老婆”,怎麽不打電話?報信人正好是聾啞人,那他短信內容也會是“妳老公出事之類的話”。
如果電話本上面寫的不是“老婆”,就更可疑。
所以,這裏可以判定要麽某男故意,要麽被人蓄意謀害。
當然還有壹種情況就是群發,那麽其他人也收到了短信,就不會誰都不知道。但是後面卻沒有人咨詢妻子這件事。
而且就算群發,我們可以想象壹下如果妳是報信人,會用“機主”這個詞嗎?壹般會用的是“這個號碼的主人”這樣的表達方式。“機主”這個詞壹般會用在能看到“手機”實物的情況,所以,依據常理,也可以判定要麽某男故意,要麽被人蓄意謀害。
2、如果真的是救人,為何關機?
首先考慮手機正好沒電的情況,壹條短信發完手機恰好沒電,這種可能性不大吧。幾乎不存在,我覺得我們可以排除。再說,如果真有事,就算沒電也肯定會先打電話。如果是聾啞人,回到1中的分析。
或者手機被壓壞了,報信的人換卡,那如果換卡,他問題中就不應該是:“機主”。
再者,就算換卡,報信人手機也就正好沒電?還不打電話通知?或者:壹條短信發完手機恰好沒電?不大可能。
那麽就是此人故意關機,或者被人謀害。
3、短信本身就過於廢話,真正出事的時候絕不可能這麽講,尤其這句“車上下來2人把他拉走了”,這句目的明顯就是為日後“失蹤”做鋪墊。同樣,“我發現他手機掉在路邊”也屬於廢話,
欲蓋彌彰!
接下來分析是故意關機還是被人謀害。
首先假設某男被人蓄意謀害,那麽為什麽要通知某妻呢?
這條短信明顯是帶有報信性質的短信,作為殺手他是怕別人不知道自己殺人了嗎?
再者,既未接到車禍事故報案,失蹤報警也無結果,我們至少可以懷疑並不是有人謀殺。
那麽結果很有可能就是某男故意所為!
還有種情況:真正的車禍
某男因為睡眠不好,結果不小心被車撞了。
旁邊報信者正好撿到手機(這裏其實還有個假設:某男手機很可能在手裏,要麽憑什麽手機跑出去?我們假設他在打電話)。
最大的疑點:為什麽把人拖走?
其次,“報案”過程和“短信”內容的可疑(上面已作分析,結果有兩種:故意、蓄意)
那麽,這種情況自然不合理。
所以,幾乎可以肯定:這是某男故意所為!
PS:後面看了3樓的回答,發現自己忽視了壹點:短信中沒有事發地點。當然,就算此人真的不認識那個地方,但也應該會在短信中提到(比如說他不知道事發點是哪裏),畢竟廢話都說了那麽多! (特此補充^_^)
其實,只要調查某男是否有經濟或感情方面的貓膩就知道了。
事出必有因,男人最容易出問題的就是錢和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