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作為函告文類的文書,還是有壹些基本要求的。其要求如下:
我國《律師法》第三十五條規定律師自行調查取證的,憑律師執業證書和律師事務所證明,可以向有關單位或者個人調查與承辦法律事務有關的情況。該規定賦予了律師在不同階段享有不同程度的調查取證權,這項權力給律師調查取證提供了便利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