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首先,法院立案後多久通知被告要看是什麽案件的:
1、民事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
2、行政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
3、刑事案件:起訴書副本至遲在開庭十日以前送達被告人。
根據相關法律的規定,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應當在收到起訴狀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行政行為的證據和所依據的規範性文件,並提出答辯狀。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發送原告。法院根據案件的種類不同,通知被告的時間也不同。通知被告的方式,壹般來說,法院都是將起訴狀的副本發送給被告。不可能以電話或者短信的方式通知,除非是壹些簡易審理的案件。對於其他的案件法院是禁止通過電話、短信的形式聯系被告的,而且通過傳票的方式通知也具有很強的法律效力。並且送達人要確保起訴狀的副本送到了被告的手上,如果被告無法簽收的,可以由其親屬代簽;如果被告是單位的,則由單位的法人簽收;如果被告有訴訟代理人的,則由訴訟代理人簽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壹百二十五條 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應當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答辯狀應當記明被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發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