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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做好智慧城市建設的保障措施

第壹,成立市區(縣、市)兩級智慧城市建設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

全市各級黨委、政府要把以智慧城市經濟為載體的智慧城市建設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及時研究解決工作中遇到的重大問題。建議市委、市政府盡快成立“杭州市智慧城市建設領導小組”,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擔任組長,統籌抓總推動杭州智慧城市規劃、建設和運行工作。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長兼任。辦公室應該是“三位壹體”,既通過授權代表市委、市政府智慧城市建設領導小組牽頭抓總,又是壹個主管部門,統籌管理智慧城市建設,還要扮演好整合資源平臺的角色。因此,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實行實體化運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實體化運作所需人員首先從市經信委選派,同時可從有關部門、單位、企業抽調專職人員。充分吸收借鑒市委、市政府為發展文化創意產業專門成立正局級的市文化創意產業辦公室和為發展旅遊業專門成立正局級的市西湖博覽會組委會辦公室的經驗。建議各區、縣(市)同步建立智慧城市建設領導小組及辦公室,落實專人抓好產業發展和智慧城市建設。要健全完善市和區、縣(市)聯動機制,市裏負責抓規劃制定、政策完善、人才培養、綜合協調、檢查考核等工作,統籌解決好“有錢辦事、有人辦事、有章辦事、有地辦事、有房辦事”問題;各區、縣(市)及智慧城市建設主體負責抓智慧城市建設的實施、建設、營運、管理等事宜,形成打造全國智慧城市規劃、設計、技術、設備、服務、管理、營運的系統供應商的強大合力。

第二,建立智慧城市建設政策扶持和評估考核機制。

加快建立推進智慧化發展的行業標準化制度。充分發揮標準的引領規範和創新模式的積極作用,大力實施“智慧杭州”品牌和標準化戰略,鼓勵企業積極參與智慧產業領域國際標準、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制定,形成和掌握壹批自主知識產權,做大做強自主品牌。加強智慧技術的標準化研制和安全應用,以技術和產業的標準化管理促進信息網絡安全建設。要積極借鑒國內外智慧城市建設的經驗,加快制定智慧技術和產業研發的法規標準和考評管理制度。包括智慧技術與產業的準入標準規範,智慧技術與產業的激勵制度等。建立與國家配套、切合實際的智慧產業與智慧城市發展考核制度,將地區智慧產業與城市發展成本納入政府績效評估考核。建立新壹代信息技術應用系統運行的評價指標體系,把考核評估作為系統解決方案驗收和改進的重要舉措,對應用系統建設項目進行系統全面的運行評估,確保新壹代信息技術應用系統高效協調運轉。同時,要對各級政府智慧城市建設,以及各行各業的智慧發展進行評估考核,強化領導的責任意識。建議從今年開始,對包括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居民家庭在內的杭州所有的新建築,把新壹代城域網(智慧城域網),特別是物聯網進機關、進企事業單位、進家庭作為壹個前提,並納入考核,為全面推進智慧城市建設奠定基礎。

第三,建立企業化的智慧城市建設系統集成平臺。

進行企業的“技術、產品、方案”的系統編制。在研究制定杭州智慧城市建設規劃時,請每個相關企業報告壹下能夠為智慧城市提供的國內領先技術,市有關部門可以把企業提供的領先技術編制起來,組成各種各樣的全國領先的系統。以杭州市為試點,63家規模企業的技術先進點可以編制成無數個應用系統。通過排列組合,應用系統中間又可以排出很多子系統,比如智慧醫療系統裏就有很多子系統,這些子系統使用視頻、網絡等不同的技術,有的甚至需要根據不同的內容編制新的應用技術。如果我們能夠把這個系統編制好,就可以通過杭州的智慧城市建設形成壹個大市場、大平臺,依托這個市場、平臺輸出壹流的產品、壹流的模式和壹流的人才。這樣我們這個智慧城市建設系統供應商就可以面向全國提供服務。建議由市委市政府組建專門企業,推動建立智慧城市建設系統集成平臺,主要承擔杭州智慧城市建設的投資、融資、建設、運營和智慧城市基礎設施國有資產管理等職能。公司可以采取“國有資本全額投資建設+企業服務外包運營+政府與社會利用”的模式,政府確定並提供運營服務外包的資金、激勵性政策、社會性利用的收費定價與分成政策、運營服務外包企業的優惠政策等。公司下設若幹智慧應用事業部,包括智慧企業、智慧交通、智慧電網、智慧物流、智慧環保、智慧金融、智慧教育、智慧社區、智慧家庭、智慧建築、智慧樓宇、智慧醫療、智慧政府、智慧旅遊等14個智慧應用事業部,分別負責相應領域建設、運營、管理等業務。

第四,設立智慧城市建設專項扶持資金。

壹方面要繼續增加杭州市工業專項資金的總額,另壹方面要調整優化資金安排結構。設立杭州市智慧城市建設專項扶持資金,參照市文化創意產業專項資金,每年應至少籌措三到四億元資金用於智慧城市建設。並制定智慧城市建設專項扶持資金管理辦法。要發揮市財政專項資金“四兩撥千斤”的作用,按照實報實銷的原則,增加市財政專項資金投入。專項扶持資金用於建立和支持杭州市智慧技術和智慧產業專項發展,主要包括信息軟件、電子商務、物聯網、雲計算、視頻監控、移動互聯網、雲計算、生態環保、綠色能源、智能電力、智能物流、智能醫療、地理信息處理、智能政務、智能社區、城市規劃、金融投資等領域。專項資金要用於支持重點產業的技術創新、產業化投資、公***平臺、開拓市場等項目,發展資金要按突出重點、統籌兼顧的原則,每年根據項目需要,結合績效評價結果,在有關產業中予以分配。重點產業(工業和信息化專項)發展資金支持的資助項目,市本級企業由市財政全額承擔,各區、縣(市)企業由市財政與區、縣(市)財政各承擔50%;資金支持的獎勵項目由市財政全額承擔。

第五,系統謀劃智慧城市相關人才培養引進和住房保障。

技術創新關鍵是人才,智慧城市建設就是“人腦+電腦+文化”。建設“智慧城市”,必須牢固樹立人力資源是第壹資源的觀念,把人才工作作為事關全局的重點工作來抓。大力實施智慧城市建設人才工程,盡快集聚壹大批掌握核心技術的科技帶頭人、壹大批具有成長潛力的創新人才、壹大批壹流素質的企業家和資本營運、科技管理服務人才。加大政策引才力度,對特殊人才實行特殊政策。建議在杭州原有人才住房保障政策基礎上,面向專業技術人才推出人才保障房,合理設定條件,把所需各類專業人才逐步納入住房保障範圍。當務之急,應該盡快實施市委、市政府原先已經公布的人才專項用房計劃。將具有本市戶籍,智慧城市經濟相關領域的掌握核心技術的科技帶頭人、具有成長潛力的創新人才、壹流素質的企業家和資本營運、科技管理服務人才、專業人才逐步納入人才專項用房體系。因為人才專項用房的性質是限價房,而限價房是國務院及有關中央部委明確可以由地方實施的住房保障政策。2006年,國務院下發《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建設部等部門關於調整住房供應結構穩定住房價格意見的通知》,明確限價房為政策性商品住房,不與經濟適用住房、廉租房等壹起劃為保障性住房範疇,由地方政府根據當地的實際確定是否建設、建設多少面積等。目前國內不少城市都有按照限價房建設的人才房項目。我們認為,杭州只要有了人才專項用房制度,就壹定能吸引並留住大批智慧城市建設的優秀人才。同時,要適應當今人才競爭國際化的趨勢,借鑒國外人才資源開發的有益經驗,拓寬工作渠道和手段,擴大工作覆蓋面,形成更為靈活的人才管理體制。要完善開放、靈活的人才市場配置機制,打破人才部門、單位壁壘,鼓勵人才合理流動,培育形成與其他要素市場相貫通的人才市場,建立人才結構調整與經濟結構調整相協調的動態機制。要認真落實技術、管理等參與分配的政策,建立股權期權激勵機制,逐步實現技術資本化、資本人格化,使杭州成為人才創業有舞臺、發展有途徑和貢獻有激勵的“求知創業天堂”。

第六,籌備建立中國(杭州)智慧城市研究院和知識中心。

智慧城市建設是壹項龐大復雜的系統工程,有賴於高速計算、高速傳輸、海量存儲、異質異構數據管理等關鍵技術的實現,有賴於信息化、網絡化、數字化、自動化、智能化等現代信息科學技術的整合利用。要在智慧城市系統中采用成熟、先進、可靠及適度超前的現代信息技術,重視數據的獲取、傳輸、存儲、分析、處理和應用等技術的開發。2012年3月,中國工程開始啟動建設科技知識中心,這是國家工程科技思想庫(智庫)中獨具特色的重要組成部分。科技知識中心服務於中國工程院的發展目標,將成為服務工程科技發展的重要陣地,為國家工程科技發展作出更大貢獻。建議借鑒中國工程院和國內其他城市的經驗,由市委、市政府批準杭州國際城市學研究中心聯合華數、阿裏巴巴等企業,發起成立“中國(杭州)智慧城市研究院”,作為杭州智慧城市智力和研究資源的協調平臺以及智慧城市建設思想庫中獨具特色的重要組成部分,開展杭州智慧城市建設研究工作,統籌推進“中國(杭州)智慧城市知識中心”建設,服務於杭州乃至全國600多座城市的智慧城市建設。杭州智慧城市知識中心有兩大任務:壹是收集杭州和國內外各地智慧城市建設的各種新產品和新技術,這樣可以保證我們每壹個系統都是最先進的;二是可以把杭州企業的優秀產品和方案通過這個系統向全國進行推廣。建立這樣的智慧城市知識中心十分重要,它既能夠為各個企業的產品改進、技術進步和電子商務營銷模式提供幫助,又可以為杭州今後開展相關的情報積累和知識儲備奠定基礎。

第七,加快推行“壹區多園”的發展模式。

吸收借鑒杭州發展文化創意產業的模式,特別是十大文創產業園區發展的經驗,解決智慧城市經濟產業園區的用地問題,使園區成為杭州發展智慧城市經濟的“孵化器”和主戰場。壹旦園區建設規劃出臺,就必須在用地指標和征地拆遷上予以保證。推行“壹區多園”發展模式,加快智慧城市經濟園區建設,有利於解決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空間問題,有利於用足用活高新開發區的政策,也有利於充分發揮各城區發展高新技術產業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在杭州智慧城市建設先行區試點方面,建議形成杭州城區層面“1+3”的試點模式,即濱江區和上城區、拱墅區、江幹區。其中,高新區(濱江)作為智慧城市的新城區試點和重中之重,結合創建“新壹代網絡技術與產業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突出智慧城市經濟的產業特色;上城區作為智慧城市建設的老城區試點,依托思科公司中國總部,開展智慧城市應用服務進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和居民家庭的全面試點;拱墅區作為物聯網進樓宇的試點,依托中國(杭州)智慧產業園和物聯網產業園,開展智慧樓宇、智慧園區建設試點;江幹區作為智慧樓宇、智慧社區、智慧家庭應用服務試點,江幹區丁橋鎮作為智慧城市建設的試點鎮,推動智慧城市建設的全方位探索。在有關試點城區、鄉鎮(街道)建設方面,要堅持兩個“三位壹體”和兩個“兩手抓”,科學設計試點項目。根據“政府主導、市場運作,總體規劃、分步實施,基礎先行、招商緊跟,滾動推進、加快發展”的指導思想,按照“高起點規劃、高強度投入、高標準建設、高效能管理”的要求,加快智慧城市經濟園區建設步伐。要按照建設“小特區”的要求,進壹步理順體制,配強班子,充分授權,推行封閉式管理、壹站式審批、壹條龍服務。要強化園區特色,做到功能互補,錯位發展,建設生態型、花園式園區。

第八,建設市區(縣、市)兩級智慧城市創業孵化器。

創業孵化器是打造智慧城市經濟、推動智慧城市建設的壹個關鍵環節。在杭州智慧城市孵化器建設上,壹要繼續辦好高新技術開發區的孵化器。結合高新技術開發區(濱江)“十二五”規劃,盡快制定出壹個進壹步擴大孵化器規模、完善孵化器功能的計劃,發揮其在全市孵化器建設上的示範、帶動作用。孵化器要對小企業提供特殊的優惠待遇,比如免除前兩年租金,無償提供生產、科研用房和電腦,免費在政府網上宣傳等,讓小企業盡快茁壯成長。二要抓緊建設區、縣(市)級孵化器。各區、縣(市)都要立足各自實際,盤活存量與增加增量相結合,分別建立壹兩個孵化器,並與高新開發區孵化器聯網,在全市營造智慧城市建設相關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的良好合作、互補氛圍。三要大力鼓勵企業創辦孵化器。支持有條件、有實力的高新技術企業創辦專業性強、特色明顯的孵化器。四要把有些科研院所和企業的研發中心辦成小型孵化器。

第九,發展智慧技術風險投資和交易平臺。

風險投資是智慧城市經濟發展的助推器和催化劑。要盡快出臺有利於風險投資發展的政策措施,對風險投資公司的法律地位、組織形式、運作機制和相關稅收、資本兌現等方面的政策作出明確規定,特別是要推動有限合夥制的運作。加強風險投資人才的培養和引進,特別是應通過請進來走出去及在實踐中鍛煉的辦法,造就壹大批風險投資人才,並爭取培育出若幹個“大師級”的風險投資家。加快設立知識產權評估機構、科技項目評估機構、信息咨詢服務機構、技術經紀機構等中介服務機構,建立健全風險投資中介服務體系。按照“擴大社會影響、擴大成員單位、擴大活動頻率、擴大服務深度、擴大合作成效”的要求,進壹步辦好創業聯合投資協作網。構建多層次風險投資的退出渠道。健全市產權交易市場,擴大交易範圍,增強交易功能,為股權流動以及企業並購活動提供公正、透明、規範、有效的交易載體;疏通並購、回購等退出渠道,充分發揮上市公司、大公司從事並購活動的積極性,鼓勵市商業銀行和各類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為智慧產業和高新技術企業經營者的回購活動提供資金支持。

第十,堅持“大公司戰略”與“群體戰略”並重,確立企業創新主體地位。

堅持“大公司戰略”與“群體戰略”相結合,著力培育自主創新主體。大企業、大集團是推進科技創新、支撐經濟發展的龍頭和骨幹。中小企業特別是科技型中小企業,是培育大企業、大集團的基礎,是最具創新活力的企業群體。在智慧城市建設中,要始終堅持“抓大不放小”,壹手抓“大公司戰略”,加大扶優扶強力度,培育壹批“頂天立地”的大企業、大集團;壹手抓“群體戰略”,倡導“和諧創業”,鼓勵專業技術人員創業,培育“鋪天蓋地”的中小企業,進壹步強化企業的創新主體地位。國有企業改革必須堅持“抓大放小”,打造“智慧城市”、建設創新型城市則必須堅持“抓大不放小”。大企業特別是科技型大企業,都是從小企業發展起來。“阿裏巴巴”就是壹個典型。總之,在智慧城市建設中,我們要特別關註小企業的發展,培養幾十個、幾百個甚至幾千個像“阿裏巴巴”這樣的企業。有了這樣壹批企業,杭州智慧城市建設就有了堅實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