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政府出臺了哪些支持企業應對疫情沖擊影響的惠企政策?如何盡快知曉並享受政策支持?
疫情發生以來,各級政府部門和金融機構紛紛出臺了壹批支持產業領域企業應對疫情沖擊的惠企政策。這些政策有些更加適用於支持中小微企業應對疫情沖擊影響,有些也適用於各種所有制和各種規模的企業。
上海市企業服務雲已推出開設“守’滬’戰‘疫’”專欄(www.ssme.sh.gov.cn),對相關惠企政策作進壹步動態匯總和梳理,並在上海市企業服務雲的“政策知識庫”專欄中及時發布和更新,助力打通政策落地“最後壹公裏”。
2、企業在復工復產中遇到原材料或零部件供應緊缺、運輸倉儲服務不足等問題,將如何幫助企業解決這些問題?
後續上海市將根據黨中央、國務院的部署和要求,進壹步深化支持復工復產企業的聯合聯動、鏈式保障,在行業、領域等方面進行拓展,包括物流、生產性服務業、產業鏈配套等企業。
3、長三角地區的產業鏈供應鏈如何確保安全暢通?
4月30日,長三角地區上海、南京、杭州、寧波、合肥5家直屬海關發布聯合通告,全力保障長三角地區產業鏈供應鏈安全暢通,最大限度減少疫情對經濟社會發展的影響。通告具體措施包括五方面。
壹是在海關總署指導下,建立由上海、南京、杭州、寧波、合肥海關參與的保通保暢協調工作機制。二是加速上海口岸貨物報關和提離。三是建立重點企業重點物資通關綠色通道,統籌長三角地區產業鏈供應鏈重點企業名單,實現“白名單”企業五關互認。四是加速長三角地區進出境貨物跨關區流轉。五是搭建長三角關企信息互通平臺,在五個海關的“12360微信平臺”***同開設長三角關企互通專欄。
4、單個企業復工復產之外,如何有效推動產業鏈協同復工復產?
上海不斷擴大復工復產企業範圍,滾動推進,以龍頭企業為牽引,以點帶鏈,有序帶動全產業鏈協同復工復產。比如,汽車行業是以整車帶動關鍵零部件和倉儲物流企業復工復產。
5、隨著疫情的緩解,以及企業復工復產的需要,是否考慮過出臺壹些緩解人員跨國、跨省流動問題的政策措施?
上海市將根據國家關於人員跨國、跨省流動的標準,及時完善和落實相關政策措施及規定,並及時向社會公布和實施。
6、滿足復工復產資金需求,哪些重點領域和企業將獲得信貸支持?
金融機構要加大信貸投放,滿足復工復產資金需求,鼓勵銀行機構單列信貸計劃,主動對接民生保障、防疫建設、醫藥醫療、物資生產等企業需求;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旅遊、住宿餐飲、批發零售、交通運輸、物流倉儲、文化娛樂、會展等行業,加強研判,做好對接,對於有發展前景、信譽良好但暫時流動資金受困的企業,不得盲目抽貸、斷貸、壓貸。
7、針對復工復產,保險業有哪些支持政策?保險產品有哪些創新?
鼓勵保險機構通過減費讓利、適度延後保費繳納時間、擴展新冠肺炎責任、贈送保單等方式,支持受疫情影響較重企業和人群渡過暫時難關。鼓勵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旅遊業、交通運輸業、工程建築業、餐飲業等,加大保險政策傾斜。
鼓勵保險機構針對企業特定保險需求,在風險可控的基礎上,開發設計責任更廣、價格更低、覆蓋更全的責任保險、營業中斷險、復工復產復市疫情防護綜合保險等,不斷擴大政策性保險和商業保險的覆蓋面,幫助緩解企業和群眾的後顧之憂。加大企業財產保險、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履約保證保險、健康險、養老險等業務拓展力度,為小微企業生產經營和相關人群提供更多保障。鼓勵針對駕駛員、郵政快遞人員、醫護人員、社區工作者、公益誌願者等定制專屬保險方案,提供多元化、全方位、普惠性的保險保障。
支持在滬保險公司進壹步豐富抗疫保險產品供給,擴展新冠肺炎保險保障責任,擴大因疫情導致營業中斷險等風險保障的覆蓋面,創新推出旅行社旅遊服務質量保證金履約保證保險。加強抗疫保險保障服務,研究推出適當延長保單期限、降低保險費率、延後保費繳納時間等措施,建立保險理賠綠色通道,提升理賠效率。
8、支持企業復工復產,對流動性困難企業有哪些延期還款支持?
對今年受疫情影響較大,但有還款意願、吸納就業能力強的行業和中小微企業,支持銀行機構按照市場化原則,雙方自主協商確定通過續貸、展期等方式紓困解難,原則上做到能續盡續、應續盡續,盡力支持市場主體復工復產。
小額貸款公司、典當行等可通過展期、無還本續貸、延長還款期限或當期、實施征信保護等方式減輕客戶還款壓力,對於受疫情影響未能及時還款或辦理贖當、續當的客戶適當暫緩催收,確保不因疫情導致的辦理不便而增加客戶額外融資息費,不盲目抽貸、斷貸、壓貸,不盲目做逾期絕當處理。
9、針對產業鏈復工復產有哪些金融紓困支持措施?
支持核心企業通過信貸、債券等方式融資後,以適當方式減少對上下遊企業的資金占用,幫助產業鏈上下遊中小微企業解決流動資金緊張等問題。通過應收賬款融資、訂單融資、預付款融資、存貨與倉單質押融資等方式,加大對產業鏈上下遊中小微企業的信貸支持。增加外貿信貸投放,加大出口信用保險覆蓋面,支持全球產業鏈協同發展。
10、疫情期間,企業如果面臨壹些生產許可證到期怎麽辦?
以食品生產企業為例,如果食品生產許可證到期,因疫情影響無法辦理許可證延續的,食品生產許可證有效期順延至本市疫情解除後1個月。
同時,食品生產企業應加強員工健康管理,禁止安排患有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員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對於食品從業人員因疫情影響暫時無法重新進行健康檢查的,其健康證明在2022年3月1日後到期的,視為繼續有效,相關從業人員應在本市疫情解除後1個月內辦理健康證明。
11、環評如何支持企業復工復產?
上海市生態環境局於4月30日出臺了《關於疫情期間優化環評與排汙許可管理支持企業復工復產的通知》,從優化環評和排汙許可手續辦理方式,統籌銜接環評與排汙許可試點改革政策,轉變事中事後監管方式,強化政府服務與技術支持等方面出臺13條支持政策。
比如,豁免抗疫保供類項目的環評和排汙許可手續。對醫療機構改擴建、集中隔離點或方艙醫院新改擴建、抗疫保供物資生產、研究實驗等臨時性抗疫保供項目的環評及排汙許可手續予以豁免。
適當延長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期限。原計劃於2022年上半年完成竣工環保驗收的建設項目,因疫情防控導致無法按期完成的,驗收工作可順延至本輪疫情社會面解控後的3個月內完成。延長排汙許可證有效期。因受疫情影響,無法在2022年3月1日至6月30日期間完成到期排汙許可證的延續或換發手續的排汙單位,可在本輪疫情社會面解控後的3個月內辦理手續,期間排汙許可證仍然有效。
全力保障重大項目及支柱產業發展。對列入市、區重大項目清單的建設項目以及本市支柱產業的部分建設項目,實施技術評估提前介入,專人跟蹤指導,定期調度進度等保障措施,確保項目早開工、早投產。
12、疫情防控期間,如何實現信用修復?
為充分發揮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在疫情防控中的積極作用,進壹步完善信用修復工作機制,助力各類市場主體穩定發展,上海市發展改革委(市信用辦)制定了《關於疫情防控期間進壹步完善信用修復工作機制助力市場主體穩定發展的實施方案》。
目前,上海建立了疫情期間信用修復快速辦理機制。對企業通過“壹網通辦”提交的信用修復申請,當日轉辦至行業主管部門。已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疫情防控物資生產經營企業和生活物資保障企業,可憑市經濟信息化委、市商務委等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通過上海法院網上訴訟平臺等途徑向執行法院申請修復,執行法院應當在收到申請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作出審核意見,經審核認定可恢復信用的,市公***信用信息服務中心在收到修復通知後1個工作日內撤下信息。建立稅務“快速辦”信用工作機制,對防疫重點企業,在1個工作日內完成信用補評、信用復評、信用修復等相關流程辦理,為企業提供便捷高效服務。
完成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用修復的企業,因融資、招投標等需要提供信用修復證明的,執行法院應當收到申請後3個工作日內出具相關證明文件。進壹步優化信用修復標準,除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不予修復的信息,對涉及交通、城管執法等領域的行政處罰信息信用修復申請,在履罰後及時予以修復。
在“壹網通辦”網站、“隨申辦”APP、“信用中國(上海)”網站上等為企業開設信用修復申請專欄。通過線上查詢、手機短信提示等多樣化方式供企業了解辦理進度、獲取修復證明文件。優化信用修復申請流程、縮減申請材料,加快上線電子簽章功能,對能夠通過數據***享核實的身份證明、信用報告等材料,不再要求企業提交。
13、用人單位受疫情或疫情防控措施影響致生產經營困難的,是否可緩發勞動者工資?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等部門《關於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間穩定勞動關系支持企業復工復產的意見》的有關指導意見以及《上海市企業工資支付辦法》第十條的規定,企業受疫情或疫情防控措施影響致生產經營困難,暫時無法按時支付工資的,經與工會或職工代表協商同意後,可暫時延期支付勞動者工資,但延期支付時間壹般不超過壹個月。
14、受疫情或疫情防控措施影響,用人單位因停工停產、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等原因,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或者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勞動者以此為由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的,應如何處理?
對於因疫情或疫情防控措施影響導致停工停產或暫時生產經營困難的用人單位,特別是中小微企業,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或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等引發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糾紛的,應註重通過和解、調解等方式,著力化解矛盾,促成雙方恢復勞動關系,繼續履行勞動合同。勞動者堅持要求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的相關規定解除勞動合同並主張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的,應堅持審慎處理的原則,壹般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