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法分子向經營戶發送詐騙短信,誘導點擊短信鏈接,登錄自己制作的非法交易平臺上進行詐騙。
2、不法分子冒充市場監管工作人員,通過電話等方式聯系企業和個體戶,聲稱自己是“市場監管局的第三方代理平臺”“市場監管人員”“年報催報補報專員”等,以幫助補報年報為由索要幾百至幾千不等的費用。
3、不法分子通過加微信聊天,誘導進行年報補報,收取虛假的手續費用。
4、不法分子通過年報公示,誘騙經營者進行“身份認證”獲取銀行卡賬號、身份證密碼等重要隱私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