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孝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10月19日發布的《關於調整住房公積金使用政策的通知》,孝感市在公積金住房貸款方面提高了貸款額度,降低了貸款首付比例,擴大了商轉公辦理範圍。
具體看,在貸款額度方面,“借款申請人第壹次申請使用公積金貸款在孝感市購買自住住房的,貸款最高額度可為50萬元,其他情形最高額度為40萬元”調整為“借款申請人第壹次申請使用公積金貸款在孝感市購買自住住房的,貸款最高額度可為60萬元,其他情形最高額度為50萬元”。
在貸款比例方面,孝感市“所購住房屬於首次首套自住住房的貸款首付款比例最低為所購住房全部價款30%,可貸款額度為所購住房全部價款70%”調整為“所購住房屬於唯壹自住住房且首次貸款首付款比例最低為所購住房全部價款20%,可貸款額度為所購住房全部價款80%”。
“所購住房屬於第二套自住住房或第二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貸款最低首付比例40%,可貸款額度為所購住房全部價款60%”調整為“所購住房屬於第二套自住住房或第二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貸款最低首付比例30%,可貸款額度為所購住房全部價款70%”。
對於商轉公貸款對象,孝感市公管委表示,《孝感市商業性個人住房按揭貸款轉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暫行辦法》(孝公管委發〔2022〕5號)第二章貸款對象中規定商轉公貸款的對象僅限定為原商貸的主借人。如果原商貸的主借人沒有繳存住房公積金,配偶繳存了住房公積金,是不能辦理商轉公貸款的,導致在實際辦理過程中,很多職工家庭的商貸主借人沒有繳存住房公積金,配偶繳存了住房公積金,而未能辦理商轉公業務。
此次結合全市個貸率持續低位運行,同時由於受疫情影響,當前經濟下行壓力加大,住房消費市場降溫明顯,為提高住房公積金使用效率緩解部分商貸職工家庭的還貸壓力。將“原商貸主借人必須為本人”擴大到“原商貸主借人為本人或配偶”,符合貸款條件均可辦理。
新政調整為“凡在公積金中心建立住房公積金賬戶滿6個月及以上並連續按月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及以上,申請貸款前停繳連續不超過6個月的繳存職工,本人或配偶在孝感市購買自住住房辦理了個人住房商業貸款的,可以以繳存職工本人名義申請商轉公貸款”。
在提取政策方面,孝感市“租賃住房的,每年提取額度不得超過實際支付房租,最高不超過12000元”調整為“租賃住房的,每年提取額度不得超過實際支付房租,最高不超過15000元”。
此前的3月15日,孝感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公積金中心、市財政局等7個部門聯合印發了《關於促進孝感中心城區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涉及公積金貸款政策調整中取消貸款對象戶籍地限制、首次首套和第二套或第二次貸款的貸款比例、額度、公積金貸款提前還款四個方面政策。
《通知》明確,在2022年3月15日與2023年3月14日對購買面積不超過144平方米的新建商品住房,給予購房契稅100%補貼;首次首套自住住房可貸款額度為所購住房全部價款70%,首次在孝購房申請貸款最高額度為50萬元;第二套自住住房或第二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可貸款額度為所購住房全部價款60%。
此外,取消公積金貸款對象戶籍地限制,符合公積金貸款條件的繳存職工,均可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其中首套房的首付比例調整為30%、二套房調整為40%。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達到商品房備案合同約定的交房日期,享受市民同等義務教育政策。
嚴格執行新建商品房預售價格備案制度,指導開發企業合理確定銷售均價,落實價格公示和“壹價清”制度,穩定商品房價格。
根據孝感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10月17日發布的《2022年1-9月孝感城區房地產市場運行情況》,孝感新建商品房批準預售6048套,批準預售面積83.08萬平方米,環比下降23.68%,同比下降73.11%;其中,新建商品住房批準預售5621套,批準預售面積65.13萬平方米,環比下降15.90%,同比下降61.19%。房地產開發用地供應35宗,總面積121.94公頃,同比增長10.84%;其中,住宅用地供應21宗,總面積66.66公頃,同比下降15.29%。
孝感新建商品房銷售7158套,銷售面積87.15萬平方米,環比下降65.60%,同比下降76.65%;其中,新建商品住房銷售6279套,銷售面積73.66萬平方米,環比下降65.97%,同比下降79.69%。存量房成交1396套,成交面積17.01萬平方米,環比下降76.55%,同比下降78.66%;其中,存量住房成交1366套,成交面積14.75萬平方米,環比下降76.55%,同比下降78.62%。
截至2022年9月末,已批準預售尚未售出的商品住房 20761套,面積235.93萬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