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月1日,有中山居住史的人員應盡快到所在居委會(村委會)、工作單位或賓館報到,並根據指南實施以下健康管理措施:
1.從中山市風險區來(回)珠海的人員,需持24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帶粵康碼綠色碼。抵達後14天居家隔離,第1、4、7、14天核酸檢測。
2.從中山坦洲來(回)珠海者,需使用粵康碼綠色碼,並持有24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到達珠海後,實施“7天居家隔離和7天居家健康監測”,第1、3、7、14天進行核酸檢測。
3.中山市其他地區來(回)珠海人員實行“四個壹”健康管理,自我健康監測14天。
低風險地區回珠海需要隔離嗎?
,對近14天高危地區所在縣(市、區)(直轄市為街道)在珠海居住的人員進行14天居家醫學觀察(第1、4、7、14天檢測新冠肺炎核酸)。
對在我市(直轄市為區、縣,不含高風險區所在縣)有高風險區(包括14天內報告本地病例10例以上但尚未調整為高風險區)的曾在我市居住的人員實施“3天居家健康監測和11天自我健康監測”(第1、3、14天新冠肺炎核酸檢測)。
對過去14天內有中等風險區(含本地傳播但未調整為中等風險區)的城市(直轄市為區、縣)中在珠海居住過的人員實施“四個壹”健康管理(即發出健康告知書、進行健康詢問、查健康碼、進行核酸檢測)和“14天自我健康監測”。
其他低風險區來(回)珠海沒有相關隔離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