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龍華區初壹錄取積分介紹如下:
深圳龍華區積分入學基礎分為60分,加分按深圳戶籍學生和非深戶籍學生分別進行。積分核定以“市政府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平臺”為基礎,進行電子比對。 學位積分由基礎分和加分兩部分構成,加分按深圳戶籍學生和非深戶籍學生分別進行。 基礎分 根據申請學生的學位類型情況,統壹設置基礎分為60分。
積分核定
積分核定以“市政府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平臺”為基礎,進行電子比對。核定程序如下:
(壹)家長網上填報積分入學材料後,招生報名系統根據家長填報的資料內容自動給出學位類型和初步積分。
(二)學校對家長填報的入學材料進行初審,初審合格的報送相關職能部門審核。各項材料經相關職能部門審核合格的,其學位類型和積分正式生效。
積分用途
積分作為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新生招生學位排序錄取的依據,只在同壹學位類型的學生之間進行排序,不同學位類型的學生之間不排序。
深圳市龍華區學位類型劃分
第壹類:龍華區戶籍,學區內商品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法定監護人有學區內商品房,且產權份額≥51%,提供商品房房產證或不動產權證或購房合同,下同)、祖屋(提供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股權證》、所在股份合作公司及社區居委會證明,下同)、安居型商品房(提供安居型住房合同或房產證,下同)。
第二類:深圳其他區戶籍,學區內商品房、祖屋或保障性商品房。
第三類:龍華區戶籍,學區內租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在學區內租房且經過房屋租賃管理部門備案,下同)、公***租賃房、其他類住房(含自建房、軍產房、集資房、集體宿舍等,下同)。
第四類:深圳其他區戶籍,學區內租房、公***租賃房、有其他類住房。
第五類:非深圳戶籍,學區內商品房或安居型商品房。
第六類:非深圳戶籍,學區內租房、公***租賃房、其他類住房。 其他類住房說明:含自建房、軍產房、集資房、集體宿舍等 祖屋類住房說明:提供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股權證》、所在股份合作公司及社區居委會證明 學區內租房說明:
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在學區內租房且經過房屋租賃管理部門備案 學區商品房說明: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法定監護人有學區內商品房,且產權份額≥51%,提供商品房房產證或不動產權證或購房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