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組織分工
(壹)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審計廳***同負責,具體考務工作由省人事考試中心組織實施。
(二)各設區市人事考試機構會同同級審計部門負責考試報名和考前資格抽查(以下簡稱考前抽查)工作。省審計廳主管部門負責對全部科目成績達到相關標準的應試人員進行考後資格審查(以下簡稱考後審查)工作,並與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省人事考試機構對考後審查中的疑難問題進行會商。
二、時間安排和考區設置
10月10日:
09∶00~11∶30審計專業相關知識(初、中級)
09∶00~12∶00經濟理論與宏觀經濟政策(高級)
14∶00~16∶30審計理論與實務(初、中級)
14∶00~17∶00審計理論與審計案例分析(高級)
審計專業技術初、中級資格考試原則上在各省轄市均設立考點,高級資格考試全省統壹集中在南京設立考點。
三、考試科目和作答方式
(壹)審計專業技術初、中級資格考試均設《審計專業相關知識》和《審計理論與實務》兩個科目,高級資格考試設《經濟理論與宏觀經濟政策》和《審計理論與審計案例分析》兩個科目。初、中級資格考試每科考試時間為2.5小時,高級資格考試每科考試時間為3小時。
(二)審計專業技術初、中級資格考試試題為客觀題,在普通答題卡上作答;高級資格考試試題為主觀題,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
(三)報考人員應考時,可攜帶黑色墨水筆或簽字筆、2B鉛筆、橡皮和無聲無文本我功能的計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應統壹放置考場指定處。試卷卷本可作草稿紙使用,考場也應備有草稿紙供考生使用,考後收回。
四、管理辦法
考試成績有效期為1年,報考人員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方可獲得相應級別資格證書。
五、報考條件及有關說明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審計署關於深化審計專業人員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人社部發〔2020〕84號)等的規定,參加初、中、高級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人員報考條件遵照以下執行。
(壹)報考人員報考條件
遵守中華人民***和國憲法和法律法規,貫徹落實黨的基本路線和各項方針政策。具備良好的審計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自覺運用新理念和新技術提高審計工作水平。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取得專業技術資格人員按要求參加繼續教育。同時符合下列報名條件的,可報考相應級別的考試。
1.報考審計初級資格的人員必須具備國家教育部門認可的高中畢業(含高中、中專、職高、技校,下同)及以上學歷。
2.報考審計中級資格的人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壹:
①高中畢業,審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合格後從事審計相關工作滿10年。
②具備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審計相關工作滿5年。
③具備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從事審計相關工作滿4年。
④具備雙學士學位,從事審計相關工作滿2年。
⑤具備碩士學位,從事審計相關工作滿1年。
⑥具備博士學位。
3.報考審計高級資格的人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壹:
①具備博士學位,審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合格後從事與審計師職責相關工作滿2年;
②具備碩士學位,審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合格後從事與審計師職責相關工作滿4年;
③具備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審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合格後從事與審計師職責相關工作滿5年;
④具備大學專科學歷,審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合格後從事與審計師職責相關工作滿6年。
通過會計、經濟、統計、工程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取得相應專業中級職稱,或通過評審取得工程師職稱,參加高級審計師考試時,可以視同審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合格取得審計師職稱。
(二)審計工作主要包括從事國家審計、內部審計、社會審計、內部控制稽核和風險管理崗位的工作。從事會計、經濟、統計、工程等相關工作或者教育科研,且有審計實踐經驗的,可以作為從事審計(審計師職責)相關工作。工作經歷由所在單位或工作登記單位確認。
(三)工作年限計算截止時間為2021年12月31日。可以計算年限的時間壹般在參加工作、擔任審計(審計師職責)相關工作崗位之後起算,離開審計(審計師職責)相關工作崗位後結束,具備相應學歷學位前後的工作年限合並計算。
(四)港澳臺和外籍居民可以報名參加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港澳臺和外籍居民持內地高等學校畢業證書的,可以直接填報相關信息;持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或者國外高等學校學歷或者學位證書報考的,學歷、學位證書須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符合報考條件的港澳臺和外籍居民按照就近方便原則在內地報名。
六、報名與考前抽查
(壹)網上報名。2021年度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實行全國統壹網上報名,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網址為:/examfront。考試網上報名日期為2021年6月8日9∶00~6月17日16∶00。
(二)為減少報考人員跨地域流動造成疫情防控壓力,報考人員應在工作地、居住地報名參加考試。
(三)實施告知制。本項考試報名實施告知制,請各位考生仔細閱讀中國人事考試網“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制”專欄中的政策規定、報考指南,詳細了解,正確操作。網址:/promise.html。
特別提醒:考生請仔細閱讀《報考指南》(/applyGuide/740.html)第六條核查與監管條款中關於考試組織機構將在考前、考中、考後對報考人員內容開展核查的具體說明。
(四)在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新註冊
的考生須采用近期彩色標準1寸半身免冠正面證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照片底色背景為白色。對於2018年之前在報名服務平臺註冊的考生,原則上不進行照片更換。報名照片將用於準考證、考場座次表、證書和證書查詢認證系統。
(五)考前抽查。各考區從當年報考人員中隨機選取部分人員進行信息比對,考生通過報名系統查看抽查結果。
(六)網上繳費。審計考試繳費時間為6月9日~6月23日。未被抽查或抽查結果無誤的報考人員可進行繳費操作;抽查結果不通過的報考人員不可進行繳費操作。報考人員確認報名後,已繳費用不予退還。
(七)準考證打印。審計考試準考證打印時間為9月26日~10月10日。報考人員可登錄報名網站下載打印準考證。
七、報考註意事項
請考生仔細閱讀《2021年度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審核工作有關問題解答(持續更新)》(網址:/art/2021/3/5/art_57268_9690677.html),明確有關學歷、專業及審核條件後進行後續報名。
特別提醒:報考人員可在報名未開始前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完成註冊,減少報名開始後個人學歷、學位的驗證時間。
(壹)壹般情況報考流程
1.首次報考人員應先如實註冊個人信息(如姓名、學歷學位、身份證號和手機號、電子郵箱等)。註冊成功後,上傳本人電子證件照。在註冊提交24小時後,且在線學歷、學位信息核驗通過的,報考人員再次登陸網報系統,在閱讀《報考須知》後,再進入報考信息錄入界面,完善個人信息(如專業工作年限、所學專業、工作單位與地址、專業技術等級或職稱等),並正確選擇報考信息(如考試級別、專業、科目、報名點等)。
2.已註冊的報考人員,在登陸網報系統後,直接填報個人信息(如姓名、學歷學位、身份證號和手機號、電子郵箱等),經24小時後,且在線核驗通過的,再按以上流程完成報名(再次登陸網報系統後填報的內容與步驟同上)。
3.在填報完相關信息後,系統會提示報考人員是否選擇采用告知制方式辦理。
報考人員如選擇采用告知制方式辦理,系統自動生成《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書》電子文本,由報考人員本人簽署並提交(不允許代為),書電子文本可下載保存,考試組織機構不再索要有關證明,依據辦理報名相關事項。
報考人員如未選擇告知制或者不適用告知制的報考人員,應在報名前仔細了解相關資格考試的報考條件、符合報考條件所需的證明義務和證明內容、考試組織機構的核查權力和報考人員的配合義務等,由本人在網上報名系統填報信息後,在報名系統中提交相關證明材料即可。
未選擇告知制或者不適用告知制的報考人員在報名系統中根據報考級別提交的證明材料包括:
(1)學歷證明;
(2)學位證明;
(3)從事相關專業工作年限證明;
(4)報考中級的考生可提供審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合格證書;
(5)報考高級的考生可提供審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合格證書;或通過會計、經濟、統計、工程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取得相應專業中級職稱證書或通過評審取得相應工程師職稱證書。
4.報考人員再次對報考信息進行認真檢查,在確認所填報、選擇和上傳的信息準確無誤後,再點擊“確認”或下載打印“報名表”(打印的“報名表”無需單位審核和提交,供報考人員留存備查)。
(二)特殊情況的報考處理
1.註冊信息提交24小時後,在線學歷、學位信息核驗未通過的報考人員可正常填寫報考信息,只需在報名信息確認後選擇告知制辦理方式後,上傳相應學歷學位證書圖片,完成報考流程。
2.對於使用我國居民身份證報名但信息在線核驗未通過的,以及使用非我國居民身份證件報名的人員,須聯系報名考區人事考試機構進行處理。
八、考後審查
(壹)審查對象。截至2021年度,各科成績均預合格的考生。
(二)審查時間。中國人事考試網(/index.html)將在12月底前發布審計考試成績,屆時我省將於2021年1月中旬在“江蘇省人事考試網上業務辦理平臺”(網址:/col/col57253/index.html)——專業技術專欄對符合發證資格的考生名單進行公示,公示期10天。
(五)陳述申辯。審查對象依法享有陳述和申辯的權利。審查對象如對考後資格審查處理決定存在異議,可自審查機構向審查對象發送查看審查結果短信或電話通知起7個工作日內,依法向設區市考試行政主管部門進行陳述和申辯。主管部門復核後作出答復,聯系方式見《咨詢服務電話》(附件2)。
(六)審查對象不符合報考條件的,或者未按照資格審核部門(機構)要求辦理報考相關事項的,按考試報名無效或者考試成績無效處理。審查對象有故意隱瞞真實情況、提供虛假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相應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1號)處理,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九、證書發放
報考人員可於網上公示期結束4個工作日後,登錄江蘇省人事考試綜合業務辦理平臺(/art/2020/12/17/art_57268_9607120.html),按照要求操作。
十三、其他
(壹)各設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審計局根據職責分工,按照《2021年度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計劃》(附件1)的要求,認真做好各個環節的考務工作。考試報名期間應安排專人值班,做好咨詢服務工作。請將值班電話於報考前壹周上報省人事考試中心。
(二)報考人員可登錄“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在專業網版塊中的“江蘇省人事考試服務”查詢聯系方式,咨詢報考事宜。
(三)應試人員應試時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試卷和答題卡(紙),防止他人抄襲造成雷同答卷。本次考試結束後,將采用技術手段甄別雷同答卷,被甄別為雷同答卷的,將給予該科目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
附件:1.2021年度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計劃
2.咨詢服務電話
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江蘇省審計廳
2021年5月27日
(此件公開發布)
(聯系單位:省人事考試中心)
附件1
咨詢服務電話
壹、考務技術咨詢及資格審查咨詢電話
南京市人事考試中心:025-83151200
無錫市人事考試中心:0510-85740575
徐州市人事考試辦公室:0516-12333、80800320
常州市人事考試管理辦公室:0519-86617131
蘇州市人事考試院:0512-65301425
南通市人事考試中心:0513-59000252
連雲港市人事考試中心:0518-85826670、85811913
淮安市人事考試中心:0517-89330169
鹽城市人事考試中心:0515-86668515
揚州市人事考試管理辦公室:0514-80829370
鎮江市人事考試考工中心:0511-84432609、84425552
泰州市人事考試管理辦公室:0523-86397550、86896181
宿遷市考試鑒定中心:0527-84353881
二、考後資格審查陳述申辯咨詢電話
南京市專技處:025-68788058、2809737745@qq.com
無錫市人事考試中心:0510-85740575
徐州市專技處:0516-85798231、85768098、xzszcb@126.com
常州市專技處:0519-85681918、czrsks@163.com
蘇州市專技處:0512-69820597
南通市專技處:0513-59000149
連雲港市人事考試中心:0518-85826670、85811913
淮安市專技處:0517-83671113
鹽城市專技處:0515-68010738
揚州市專技處:0514-80978112
鎮江市專技處:0511-85340321
泰州市專技處:0523-86606582、86606581
宿遷市專技處:0527-84359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