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可要切記:生活檢點壹些,但也不要談艾滋色變。相信克林頓會和艾滋病患者擁抱、咱們胡Core會和艾滋病人握手都是有原因的——原因如上。呵呵
大男生林勝榮收到壹條錯誤的短信。對方顯然是個女孩子,先來了壹通“讀這訊息,妳已欠我壹個擁抱;刪除這訊息,妳欠我壹個吻;存這訊息,妳欠我壹次約會;要是回復,妳欠我全部;要不回復,妳就是我的。”小林知道這是第N個錯發短信。但是還是很禮貌地回復:“雖然回復意味著‘我欠妳全部’,但我還是要求妳把男朋友的手機號碼仔細核查並且發送給我(如果方便的話),這樣以 便我把信息轉發給他。”道歉。彼此道歉。壹來二去,成了朋友。1如此情景幾乎每天都在我們這座無線縱橫的城市上演。難怪王菲姐姐都忍不住要唱:“跟妳說打錯了,我不是妳那個什麽……”盡管IT界人士將此類情狀戲謔為“信騷擾”。但無可非議的是,自1992年世界上第壹條短信誕生於英國某GSM(即第二代無線網絡,全稱為“Global System for Mobile Communications”)網絡之後,短信便開始以奔騰IV的驚人速度在全球蔓延,迅速成為我們這個時代的“第五媒體”。當短信變成溝通人際關系的必備渠道,就不再是簡單意義上的“工具”。地鐵裏,到處可見低著腦袋使勁兒做“拇指運動”的女孩子;馬路上,男人們壹邊按著手機鍵壹邊風塵仆仆地趕往約會地點。朋友之間視此為工作之余的閑暇和問候,善男信女更是將之作為繼“書信”、“電話”之後第三個談情說愛的重要方式……在被賦予了諸多情感因素的同時,短信也早已遠遠超過了它原有的價值成本。就像點菜壹樣地挑選愛情寶典,而且“總有壹款適合妳”。壹根拇指或壹只鼠標就能實現用規範語言和對方談情說愛的目的。即使是錯誤發送短信帶來的結果,也是頗有戲劇性。2胡蔚是個以發短信為樂趣的女孩,稱得上是“拇指抓狂”壹族。她每天從網上搜羅十幾條搞笑短信,然後發給N個人,收到之後再轉發。有壹次,發到拇指抽筋,神差鬼使地將壹條帶了點“顏色”的短消息錯發到老板的手機號碼上。望著手機屏幕上顯示出的“正在發送……”字樣,胡蔚慪得差點沒把手機給砸了!“那次真是郁悶得不行,我就這樣眼巴巴地看著壹條錯誤的短消息發送到錯誤的手機號碼上,卻追也追不回……幸好老板是個正人君子,也很善解人意,不然就會引起很多不必要的麻煩了。”胡蔚回憶道。發錯了——也許是壹句避免尷尬和矛盾的搪塞之詞,也許是壹種滲透著抱怨甚至憤怒的語氣。可是像胡蔚那樣在“發錯短信”上栽跟頭的人,還為數不少。程先生就是這樣壹個與“新聞背景”中的楊女士有著相似經歷的“受害者”。至今,他回想起那條發錯的短信仍然誠惶誠恐,並且落下個每天下班回家之前都得清理短信的後遺癥。“免得那些說得清的說不清的消息,又引來壹場唇槍舌戰。”在這個“消息亂飛”的時代,壹條“飛來橫信”著實驚破了不少平靜的湖面。但偶爾,短信也會悄悄收斂起“第三者”的猙獰面容,牽出“月下老人”的慈眉善目來。錯就錯唄!怎麽偏偏錯發到他的手機上呢?索性將錯就錯,就來個“千裏姻緣壹信牽”!這壹回,短信神不知鬼不覺地做起了媒人。3李濤是看著汪明艷和楊易從“拇指戀愛”漸漸浮出水面,繼而走在壹起的。楊易和汪明艷是高中同學。兩人自中學畢業後再無聯系。直至工作,壹次偶然的機會,楊易從李濤那兒獲悉了汪明艷等高中同學的手機號碼。當時就隨意地保存在自己的手機裏。然而,多年離散後的相見不是因為同學聚會,也不是因為楊易的壹通電話,而是壹條錯發的短息。昔日高中同學,如今如膠似漆。這當中相隔五年之久。作為見證人,李濤頗為感慨:“要不是那條發錯的短消息,恐怕汪明艷的手機號到現在還被擱置在楊易的手機裏呢!”古有“誤撫琴弦,求得周郎壹顧”的含蓄載體,也有《圍城》壹來壹去“借書”的戀愛平臺。當代人更直接:“小鳥戀愛了,螞蟻結婚了,蒼蠅懷孕了,蚊子流產了。我們還等什麽呢……”發錯短信,比打錯電話含蓄,比發錯E-mail直接。壹個號碼,就是壹張面孔。它能引發出壹段轟轟烈烈的“網戀短信版”,也能激起微波漣漪千層浪。從“拇指戀愛”到“拇指犯錯”,壹步之遙,謬誤千裏。4中國電信下屬上海在線網絡公司電腦頻道的黨敕說:“無論從通訊技術還是網絡技術上講,我們可以屏蔽掉壹些不潔用語,但目前還不能做到杜絕錯誤短信的發送。”“關鍵要看人們的品格。”(誰能準保錯誤短信中會沒有騷擾的成分呢?)事實上,錯誤,終究是難以避免的。但是,我們依然可以從“態度問題”上窺出人類的各種心理——人們對“錯誤短信”的態度決定了“錯誤短信”是像多米諾骨牌壹樣引發矛盾,還是如灰飛煙滅般淪為笑談。再回到故事的開頭——那個大男生林勝榮和錯誤發短信的女孩子在經過了壹段漫長的“拇指戀愛”之後,最終踏上了紅地毯。當初那條發錯的短信,也隨著兩人的愛情故事流傳於民間。妳可以將之視為現代愛情的壹出荒誕劇。但妳無法否認壹點:態度決定短信錯誤的正確率。新聞背景情人節裏,家庭陡起硝煙,只因妻子莫名收到壹條陌生男子發來的祝福短信。2003年2月14日,家住武昌的楊女士突然收到壹男子發來的壹條“曖昧”手機短信,楊女士按對方的手機號打過去,讓她感到莫名其妙的是,她根本不認識發短信者。讓她哭笑不得的是,這條短信恰好被她老公看到了,老公便斷定她在外面有“情況”,夫妻兩人為此大吵壹架。而當他老公親自打電話過去問時,電話通後,該男子就將電話掛斷了,這就更增加了老公的誤會,讓人有口難辯,“夫妻戰爭”由此升級。幾天之後,楊女士再度打電話過去,對方稱是“發錯了”,並向她及老公賠禮道歉,夫妻間的誤會這才得以消除。針對此事,湖北今天律師事務所執業律師陳淩認為,發信者的行為已構成侵權。陳說,發信者無論是誤發還是故意的,其行為的結果已對收信方造成傷害。根據《民法通則》等要求,發信者侵犯的是收信者的家庭安寧權(人身權的壹種),屬民事侵權行為。受侵害壹方可根據受侵害實際情況,依法要求對方停止侵害,並賠禮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