隱私權是指公民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寧與私人信息依法受到保護,不被他人非法侵擾、知悉、搜集、利用和公開等的壹種人格權 。 隱私權賦予權利人對私人生活的控制權,這種控制權包括防禦他人竊取個人隱私與是否向他人公開隱私及公開範圍的決定權 。 隱私權的常見類型包括個人生活自由權、情報秘密權、個人通訊秘密權、個人隱私利用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 第壹千零三十三條 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權利人明確同意外,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實施下列行為:
(壹)以電話、短信、即時通訊工具、電子郵件、傳單等方式侵擾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寧;
(二)進入、拍攝、窺視他人的住宅、賓館房間等私密空間;
(三)拍攝、窺視、竊聽、公開他人的私密活動;
(四)拍攝、窺視他人身體的私密部位;
(五)處理他人的私密信息;
(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隱私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