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法律角度看,對公賬戶短信通知是通知法人代表的,而非具體的員工或老板。因此,如果公司規定對公賬戶短信通知必須發送給老板,那麽按照公司規定執行即可。
然而,如果公司沒有規定對公賬戶短信通知必須發送給老板,那麽是否適合發送需要結合實際情況考慮。如果老板平時負責公司財務的管理,並且對公賬戶的短信通知對於公司財務的運作具有重要意義,那麽將短信發送給老板是合適的。
綜上所述,是否適合給老板發送對公賬戶短信提醒,需要考慮公司規定以及具體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