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兒子坐牢要開庭,如果經濟條件允許,可以聘請律師辯護。如果兒子犯了罪,也沒有更好的辦法。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二百壹十三條 罪犯被交付執行刑罰的時候,應當由交付執行的人民法院將有關的法律文書送達監獄或者其他執行機關。
對於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無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機關依法將該罪犯送交監獄執行刑罰。對於被判處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執行刑罰前,剩余刑期在壹年以下的,由看守所代為執行。對於被判處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機關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