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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門市出臺的《關於加強市區犬類管理的通告》

江門市出臺的《關於加強市區犬類管理的通告》,內容涉及公安、農業、城管、工商和衛生五大部門。其中工商部門負責集貿市場犬只、犬肉、犬皮經營活動的監督管理,查處違法經營行為。城管部門負責查處在道路、廣場等公***場所銷售犬只和違規攜帶犬只遛放等破壞市容和影響環境衛生的行為。  關於“江門禁狗令”的報道江門市公安局、農業局、城管局、工商局、衛生局於7月28日聯合下發《關於加強市區犬類管理的通告》,規定蓬江、江海、新會三區均為犬類禁養區,禁養區內壹律不得飼養各類犬只(包括寵物犬) 《通告》要求,市區所有公***場所和道路壹律禁止犬類進入。凡未經批準飼養的犬只,必須在8月10日前由市民自行處理,或送交指定的農牧部門處理。而在8月26日開始,犬類管理聯合執法人員將對在禁養區內的公***場所違規飼養的犬只予以統壹收繳、捕殺 傷人擾民 據江門市有關部門介紹,近年來,江門市狗只傷人、擾民等問題愈發突出。數據顯示,2010年蓬江、江海、新會三區犬傷達12014人,2008~2010年全市狂犬病死亡人數42人。今年1至7月,江門市110報警臺***接報涉及犬只擾民的投訴電話4000多宗;12345政府服務熱線電話***受理涉及犬只的投訴電話800多宗,且投訴宗數逐月上升。同時,截至6月份的統計,市政府12345熱線今年接到關於犬只擾民的投訴有180多宗,平均每天壹宗。[2] 家養無證 目前市民家中飼養的犬只實際上均為無證犬只。江門市蓬江區某派出所民警告訴記者,公安部門從來都沒有開展為犬只上牌的辦證服務,具體操作也尚未明確,但日後或會出臺相關規定。 不過,公安部門有關人士就坦言,此項工作操作起來確實有難度。據介紹,江門市由於沒有立法權,犬只管理相比廣州、珠海等城市明顯不足,且有較大差距,現有規章依據是《廣東省犬類管理規定(修正)》,但該規章是在十多年前制定,缺少具體操作細則。 面臨棄養 所有收繳犬只都會被送到動物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然後集中進行處理。中心主任謝東就告訴記者,所有接收的犬只都不會送往別處飼養,而是統壹送去江門市裏的動物實驗基地,進行註射安樂死,然後會通過火化或無害化處理後掩埋。 謝東介紹,根據畜牧部門的統計,江門市***有犬只大約9.6萬,而在作為禁養區的蓬江、江海和新會三個城區占了2.1萬只。“其中新會比較多,總***有1.3萬多只,[3]《通告》下來後,就是意味著有超過2萬只犬只面臨被主人棄養的命運,它們不是送去接受人道毀滅,就是只能轉移到鄉下給親戚朋友寄養。 市民反應 九成網友不贊同“禁養狗” 在江門隨機采訪了壹些市民,當中只有少數人持贊成態度,絕大部分市民都表示反對,甚至強烈質疑有關部門出臺該行為是否搞壹刀切。 更多市民對政府這“壹刀切”的做法表示反對。“現在《通告》下來,等於將犬只全部清除,難聽壹點就是把它們都處死,對於養狗的市民,連養狗證都不給辦理,這樣做很不公平,也是對生命的不尊重。” 也有少數人很贊成政府禁止養狗的決定,他告訴記者,“養狗極不衛生,容易引發狂犬病等傳染疾病,而且容易妨礙和驚嚇到他人,甚至有些主人不負責任,想養就養,想不養就棄,結果搞到街上的流浪犬日益增多,不時發生傷人事件。” 網友反對 網上壹篇《江門禁狗令,請各位有人性的妳們表態!》的微博投票吸引了許多網友參與,截至3日下午19時,已有550人參加投票。其中,477人堅決反對“禁狗令”,占87%;只有13人表示贊同,占2%。有網友表示:“雖然我不是很喜歡狗,但還是要說句公道話:政府如果能夠了解民意,體察民情的話,必須明白‘禁狗令’是不切實際的。城市文明是靠人文精神建立起來的,不是強制的條文法令所幻想出來的。”網友大多表示,專門為養狗市民開辟專用通道和遛狗公園才是規範、文明養狗的治本之道[1] 政府回應 8月3日上午 廣東江門禁犬令實施9天後被收回 將制定人性化細則。江門市聯合作出相關規定的5個部門的人員開會進行討論,正式作出並公布了“接納民意改進城市犬類管理辦法”的決定。江門市政府新聞辦表示,江門市有關部門將制訂有關養犬的實施細則,以明確養犬人不可侵犯他人和社會的合法權益,並將通過加大宣傳力度,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同營造和諧的安居環境這壹引起很大爭議的“犬類禁養令”,指的是由江門市公安局、農業局、城市綜合管理局、工商局、衛生局5個部門於日前聯合發布的《關於加強市區犬類管理的通告》。 《通告》明確了“江門市城區(含蓬江區、江海區、新會區)為犬類禁養區”,禁養區內壹律不準飼養各類犬只。因特殊情況需要飼養犬只的,必須經公安部門批準,領取《犬類準養證》,到農牧部門對犬只進行免疫註射後方可圈(拴)養。 《通告》規定,“市區所有公***場所和道路壹律禁止犬類進入,凡未經批準飼養的犬只,必須在2011年8月10日前自行處理或送交指定的農牧部門處理。” 《通告》還規定,自8月26日開始,江門市犬類管理聯合執法人員將對在禁養區內的公***場所違規飼養的犬只予以統壹收繳、捕殺。 那麽,到底什麽情況是可以養狗的特殊情況? 根據《通告》的規定,必須是倉儲貨值達到500萬元以上,或油庫、水廠、電廠、危險品倉庫等特殊場所可以向公安部門申請飼養犬只,“但壹定要圈養,不能放養”,而“目前在禁養區內的個人並不能申請飼養犬只”。 《通告》的出臺,引起市民的廣泛關註。有市民表示,城市養狗暴露的問題壹時難以解決,出臺“禁犬令”有助於營造良好的城市環境,但也有市民特別是養犬者提出了允許合法養犬的呼籲。 家住新會城區的陳小姐告訴記者,她家養狗已經好幾年了,全家人都非常喜愛寵物狗,簡直把它當成了壹名家庭成員。現在壹紙“禁犬令”說不讓養就不讓養,他們全家都不能接受。這幾天來她晚上都睡不好,盤算著是否要把小狗送到鄉下親戚家去避壹避…… 相關部門修正管理辦法 面對輿論的質疑,8月3日上午,江門市作出相關規定的5部門人員開會進行了長時間討論,並於當日正式公布了《接納民意改進城市犬類管理辦法》的決定。 在決定中,江門市5個部門初步作出了3項決定:壹是嚴禁攜帶犬只進入公園、廣場、街道、商業街區、學校、幼兒園、商場、酒店、車站、碼頭等市區公***場所; 二是對在公***場所出現的犬只勸導送往非禁養區養殖; 三是規範養犬,減少擾民傷人事件發生。如犬只傷人,犬主人要承擔被傷害人的全部醫藥費、營養費和誤工損失等。 新規定出臺後,有人認為,這實際上是允許市民按規定養狗。有養狗的市民表示,懸了多日的心終於放下來了。 江門市為何要出臺嚴厲的“禁犬令”?對此,主管部門給出的解釋是因為狂犬病的問題及衛生問題。 據江門疾控中心提供的數據顯示,近年來,江門市犬只傷人的問題愈發突出。另壹方面,寵物狗在公眾場合隨地大小便,而多數犬只的主人對自家寵物的糞便不加處理,這也給城市管理帶來很多困惑。 出臺政令應廣泛征求民意 “禁犬令”雖然得到了修正,但事件背後反映出的問題值得思考。 壹個題為“江門禁狗令,請各位有人性的妳們表態!”的微博調查顯示,在投票參與的550人中,有477人堅決反對“禁犬令”,占87%;只有13人表示贊同,占2%,其他人表示中立。多數人都希望政府出臺更人性化、更具操作性的養狗管理規定。 有人認為,當今社會利益多元,相應的社會管理也趨於復雜。即使政府要出臺“禁犬令”,也應該廣泛征求民意。 廣東省易春秋律師事務所資深律師王旭陽說,城市養狗問題不僅僅在江門,在全國各地都廣泛存在。但這歸根到底是“人”的問題,而不是狗的問題,政府應該對養狗的人嚴格管理,完善各項制度,而不是對狗壹禁了之。原文來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