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壹份歸屬地為上海的《個人貸款提前收回告知函》(以下簡稱《告知函》)在網上流傳。
《告知函》顯示,該筆個人貸款合同簽訂於今年1月5日,貸款金額為500萬元。因貸款人未按約履行借款合同第四條關於“貸款用途”的相關約定,銀行宣布該貸款全部提前到期,貸款人須在3月31日前全額歸還貸款本息。若未在限定時間內歸還,將構成逾期並產生罰息,該行將采取訴訟、財產保全等措施。
“這筆被要求提前收回的貸款,大概率是抵押貸款,也就是經營貸,即把自己房子抵押給銀行,貸款用途是公司經營,但是挪用貸款(購房)被查出來了。”壹位不願具名的上海銀行業人士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這或是上海年初“嚴查信貸資金違規流入房地產”新規後的首個實質性處罰警示案例。
網傳的《個人貸款提前收回告知函》
上海各級銀行緊急排查整改涉房信貸
今年1月29日,上海銀保監局印發《上海銀保監局關於進壹步加強個人住房信貸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上海各家銀行“對2020年6月份以來發放的消費類貸款、經營性貸款以及個人住房貸款進行全面自查”“防止信貸資金違規挪用於房地產領域,防範借款人或受托支付對象規避用途管理”“借款人存在違反合同約定行為的,按照合同約定給予懲戒”。
據《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獲得的消息,因為收到上級要求,目前上海各級銀行正在查處最近同時貸了經營貸和房貸等多筆貸款,並開展政策“打補丁”。這也使得之前已經簽過貸款協議的客戶,有部分被要求降低貸款成數,提高首付比例。
上述上海銀行業人士告訴記者,最近監管部門、銀行總分行都在嚴查貸款流入房地產,支行更是幾乎天天接受檢查,要求比原來嚴格很多,排查出來支行就得整改,整改措施之壹就是收回貸款。
上海某銀行負責經營貸和消費貸的經理黃山表示,目前他所在的銀行已經開始自查此前的放貸金額,但具體往前追溯多久並不清楚,壹旦查到了會要求客戶限期退貸。
上海銀保監局官網截圖
壹方面,對於已流入房市的資金提前收回;另壹方面,對還未貸出的資金,銀行方面則進壹步加大監管。
黃山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透露,目前對短時間內申請了經營貸又申請了個人按揭貸款的借款人,銀行正在加緊核查,並已經對壹批違規貸款進行了“抽貸”處理。
對此,58安居客房產研究院分院院長張波分析認為,近日很多城市開始加碼整頓經營貸和消費貸違規流入樓市的行為,也有很多措施抑制新批貸款。從實際執行的情況來看,因違規被查處,並要求提前歸還貸款的情況可能會在最近增多。
信貸政策“打補丁”,後續或加強打擊力度
事實上,早在去年4月底,央行上海總部就嚴禁銀行以消費貸、經營貸款等形式違規向購房者提供資金。今年1月29日上海銀保監局印發《通知》要求,將個人住房按揭貸款的對象限定為已封頂樓盤,銀行也隨之加嚴了對涉房貸款的審批。
為什麽此時銀行會對信貸政策“打補丁”?
上述上海銀行業人士表示,去年小微貸款利率的大幅優惠,使得不少借款人利用經營貸(尤其是房屋抵押貸)進入房地產市場。年初房貸新政之下,銀行開始投入人力物力全面嚴查。但由於此類資金往往經過多個渠道多次流轉,所以銀行檢查起來難度不小。
張波則認為,對於這壹現象,市場要認識到國家對於金融側的調控力度是明顯加強的。房地產交易各方都需要警鐘長鳴,此次強化查處力度並非是“微風習習”,從倒查時間就能充分體現出決心和力度。當下如果還想通過違規方式獲得購房資金的人,只會面臨更為嚴厲的處罰。
“在經營貸和消費貸違規流入樓市過程中,部分中介或金融機構起到了壹定的助力作用。如部分機構提供違法服務,部分金融機構則存在審核不嚴等情況。”張波表示,後續監管部門和銀行對涉房貸款的打擊力度會不斷增強,同時也需要對前期違法違規機構給予更大的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