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經打官司出結果了,房地產公司賠了1220萬元給房主,這別墅是不可能要回來的了。
近日,壹段?男子買下上海6棟別墅!20年後想起入住,結果傻眼了...?的消息引起網友關註,網友直呼:心太大,有錢人,任性!
有網友發布了壹段?我的別墅怎麽住進了陌生人?的視頻,該視頻稱:浙江壹老板在上個世紀90年代在上海全款買了6套別墅,並采訪了這位姓秦的老板,秦老板表示當時6套別墅全款付了276萬元,其中2套他轉賣給了員工,也辦理了過戶,後來因為生意遇到困難,秦老板匆匆離開了上海,沒就及時辦理剩余4套別墅的過戶手續。
直到2013年(20年後),他才想起這幾棟別墅,當他回到上海,準備入住別墅的時候,竟然發現自己的別墅裏住進了陌生人,房子的外貌都變掉了,位置還是原來的位置,但是沒辦法,自己沒有足夠的證據,無法直接攆人。
於是他將房產開發公司告上法庭,希望得到合理的賠償。1993年,壹平方米3000元左右的房子,在20年後已經增長了6、7倍,按照2013年的市值,每平方米應在16000-21000元上下浮動,壹審判決:房地產公司敗訴,賠付秦先生余下四套別墅的金額,***計1220萬。
對於壹審判決,房產開發公司不服,繼續上訴至中院,上訴之後二審判決和壹審判決發生了實質性思路的變化,二審認為秦老板不去辦理過戶手續,也有過失,只判房產公司賠付150多萬的房款,和壹審在金額上相差1000萬左右。
可是現在這4套別墅現在估值在4000萬左右,秦老板覺得太虧了,於是繼續向檢方發起求助。檢方認為二審法院的判決,忽略了房產公司的過錯,判決理由和判決結果也自相矛盾,違背了公平原則,於是發起抗訴,並由上海市高院再審,再審過程中,采納了檢方的抗訴意見,撤銷了生效判決,恢復了壹審的判決處理方式,最終判決房產公司賠付秦先生1220萬。
對於最終的判決,網友表示大快人心,不然按照兩審終審制度來說,對原購買者傷害太大,雖然說他也有過錯,未能及時去辦理過戶,但這個過錯並不能達到讓他損失1000多萬的地步!
秦老板和房產公司之間的官司,可謂壹波三折,跌宕起伏,網友表示太魔幻了,都可以編劇本了!
20年前買房沒有門檻,只有有錢,可以買很多套,秦老板也恐怕也沒有想到,自己當初花200多萬買的幾套房如今已經漲到4000萬以上。如果從80、90年代就開始投資買房,到今天或多或少都成了富豪了吧!
在秦老板這起案件中,雖然房子買的時候只花了276萬,但20年來房子實現了增值,增值部分也屬於秦老板的個人財產,法律保護人民的合法財產權,法律是公正的,不會偏袒任何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