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賣房授權委托書 委托人:證件號碼:住址:受托人:證件號碼:住址:位於中國**省**市**區**路**小區*幢*單元***室的房屋(下稱“該房屋”)屬於本人(即上述委托人)所有,房屋房產證號碼為*產權證開字第2013****號。因故無法親自辦理下列房屋出售事宜。現就出售該房屋事宜,本人(即上述委托人)在此委托及授權上述受托人代表本人辦理以下事項:
壹、代為辦理合同公證、認證以及領取公證認證書;
二、代為簽署有關本人出售該房屋的房屋買賣合同/代為簽訂定金協議;
三、代為辦理領取相關抵押註銷資料、交易中心房屋抵押登記註銷、註銷銀行貸款等相關手續;
四、代為辦理產權過戶手續及交納相關稅費、交易手續費等;
五、代為辦理水、電、煤、電話等更名手續;
六、代為支付壹切上述房屋應支付的費用;
七、代為與物業管理處辦理更名以及維修基金等更名手續;
八、代為收取房價款並將款打入委托人相關銀行賬戶。
九、代為辦理該房屋買賣中的其它事宜。
受托人在委托權限範圍內所從事的壹切法律行為及所簽署的壹切文件及所造成的法律結果,我均予以承認。受托人在辦理上述委托事項時無轉委托權。
本授權委托書自簽發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上述文件簽署、手續辦理完畢之日止,且本人得以隨時撤銷上述委托。
上述委托的期限自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止。
委托人: XX年XX月XX日
法律依據:《城市房地產轉讓管理規定》第七條 房地產轉讓,應當按照下列程序辦理:(壹)房地產轉讓當事人簽訂書面轉讓合同;(二)房地產轉讓當事人在房地產轉讓合同簽訂後90日內持房地產權屬證書、當事人的合法證明、轉讓合同等有關文件向房地產所在地的房地產管理部門提出申請,並申報成交價格;(三)房地產管理部門對提供的有關文件進行審查,並在7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申請的書面答復,7日內未作書面答復的,視為同意受理;(四)房地產管理部門核實申報的成交價格,並根據需要對轉讓的房地產進行現場查勘和評估;(五)房地產轉讓當事人按照規定繳納有關稅費;(六)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房屋權屬登記手續,核發房地產權屬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