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據《刑法》的規定,如果犯罪分子在指定的期限內不交納罰金的,人民法院是會執行罰金刑的,如果犯罪分子不能壹次全部繳納罰金的,法院在任何時候發現被執行人有可以執行的財產時,就可以隨時進行追繳,所以法院追繳罰金是不會通知被執行人的。
2.如果犯罪分子是故意不交納罰金的,對犯罪分子減刑是有壹定影響的,所以犯罪分子有能力交納罰金時,壹定要及時交納,如果沒有能力交納的,應該及時向人民法院申請減免罰金,或者向人民法院申請分期交納罰金,如果犯罪分子暴力拒絕執行罰金的,還有可能被列入失信名單,對以後的生活造成比較大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