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護、增殖和科學利用我區大汶河段及其支流、全區重點水域的漁業資源,有效保護水域生態環境,推進生態文明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和國漁業法》、《農業農村部關於調整黃河禁漁期制度的通告》、《山東省內陸漁業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及文件要求,現將全市重點水域禁漁期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壹、禁漁期時間
每年4月1日至7月31日
二、禁漁範圍
泰安高新區轄區內的大汶河段及其支流,納入河長制管理的全區重點水域。
三、禁止作業類型
禁漁期內禁止除休閑垂釣外的所有捕撈作業類型。
四、其他要求
禁漁期間,禁止壹切形式的天然漁業資源的生產性捕撈以及破壞漁業資源和漁業生態環境的活動。水域內的捕撈船只、網具務必於4月1日24時前撤出,對沒有按規定時間撤出的捕撈船只、網具,將采取強制措施清理船只、沒收網具,並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罰。
相關單位和個人應當自覺遵守漁業法律、法規,嚴格杜絕電魚、毒魚、炸魚等行為,嚴禁使用絕戶網、地籠、迷魂陣、深水張網等破壞漁業資源的違法違規捕魚行為。對違反《漁業法》等法律、法規的行為,由泰安高新區社會事務服務中心農工辦、綜合行政執法局根據情節輕重依法處以沒收漁獲物、沒收違法所得,罰款、沒收漁具、吊銷捕撈許可證,賠償資源損失等處罰。對抗拒檢查、擾亂、破壞生產秩序且情節嚴重者,移送公安機關依法查處。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沿河各鎮街要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發揮各級河長作用,密切配合,認真做好禁漁制度的宣傳教育工作,切實維護好禁漁秩序,切實做到水上無漁船、水中無網具、岸上無漁獲物。
歡迎社會各界和人民群眾對禁漁工作進行監督。
監督舉報電話:0538-8938025
泰安市公安局高新區分局
泰安高新區綜合行政執法局
泰安高新區社會事務服務中心
農業農村工作辦公室
2022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