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實裏,曖昧行為,可能雙方都沒有對象的未婚男女、可能壹方有對象或已婚另壹方沒對象、可能雙方都有對象或已婚等等。這些類型曖昧中僅雙方都沒有對象的未婚男女是正當,可以讓人接受,其他類型的曖昧均屬於不道德的行為,很可能會導致壹方婚姻或家庭的破裂,應該註意和克制,避免非正當的曖昧行為。
日常生活中,我們每個人或多或少有過曖昧的行為,只是深淺不壹,有的曖昧僅僅甜言蜜語、相互喜歡,彼此沒有超越不理智的言行。有的曖昧尺度大,相互隱私不隱晦, 情感 無下限,不少任其下去,發展成為不正當的男女關系、情人小三之類。
不可否認,曖昧也是我們 情感 生活中的壹劑調味品。把握好度,會讓我們生活有滋有味;把握不好,會讓我們的生活變得糟糕。
曖昧,友情之上,戀人未滿。
曖昧——是壹種感情關系的過度階段。
首先我們要客觀的認識,曖昧並不是簡單的褒義詞或貶義詞。
它只是壹種簡單的 情感 關系,只是會在不同的人物,不同的條件下,產生“價值屬性”
我在大學期間,有壹個舍友,他和女朋友是異地戀。
大二開學階段,我發現他除了每天雷打不動的和女朋友聊天之外
還和壹個學妹聊天到深夜。
大家都是成年人,作為男生,自然明白他心中想幹什麽。
後來他帶著我約那個妹子和她舍友壹起吃飯。
中途關懷無微不至,甚至除了我以外,其他人都認為我舍友在追求學妹。
而那個學妹對舍友也有好感。
兩個人按照關系劃分的話——友情之上,戀人未滿。
這就是曖昧,
但是,錯誤的人物和錯誤的條件讓這種關系並不是“正確”的。
因此這種曖昧,註定會在兩人坦白之後,會對壹方產生傷害。
曖昧本身,並無罪。
相反的,在正確的人物和關系下,這種關系階段更值得回憶。
高中階段遇到過壹個女生,坐在我前面。
上課時,我會在背後用筆撥動她的頭發。
而下課的時候,她會氣呼呼的轉身。
用手放在我的頭發上“練太極”
那時候偽文青,偶爾會寫壹兩首詩扔給她。
每次她都會臉紅的收下
仔細看過之後,嘲笑我字醜。
周圍的同學都以為我們已經在壹起了。
但實際上,並沒有。
後來她轉學了,這段關系也就消失不見。
曖昧,可以說是戀情的先兆。
但是遠遠比愛情來的更動人心。
很多人在確立關系之後,滿足的同時,也會覺得有所束縛。
但在曖昧階段,卻並沒有這種感覺。
因為在曖昧階段,兩個人都清楚彼此的想法。
又沒有所謂“男女朋友”的束縛
自由的同時還能享受到最為純真的 情感 。
可能就是那句話,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
舉個流氓壹點的例子:
男女接吻之前,兩個人都明白對方想幹什麽,會充滿期待感,害羞,惶恐,美好,諸多 情感 交雜,終於,有壹方先忍不住下了口。
嗯。
滿足的同時,也會有點小小的失落。
曖昧就是不能拿到臺面上的愛情,壹般指男女之間模模糊糊的感情:半推半就,欲拒還迎,勾勾搭搭。
那為啥會有曖昧這樣的行為呢? 我是扇上的雲煙,希望我的看法妳能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