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當事人會收到法院立案短信通知嗎?
當事人不會收到法院立案短信通知,院立案後會先打電話要求當事人去法院領取。如當事人不領取的,法院會采取當面送達、郵寄送達、留置送達、公告送達等方式送達。如果法院傳票不能親自送到被告手裏,采取上訴任何壹種方式都是可以的。二、法院第壹次開庭審理跟判決要多久
第壹審民事案件,簡易程序三個月審結,普通程序六個月審結 (壹)簡易程序 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二)普通程序 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 (三)當庭宣判的,應當在十日內發送判決書;定期宣判的,宣判後立即發給判決書。 壹般不會當庭判決,估計在開庭10天內會下判決書。《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二條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後二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對於可能判處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帶民事訴訟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壹百五十六條規定情形之壹的,經上壹級人民法院批準,可以延長三個月;因特殊情況還需要延長的,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批準。人民法院改變管轄的案件,從改變後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計算審理期限。 《民事訴訟法》第壹百六十壹條 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第壹百六十三條 人民法院在審理過程中,發現案件不宜適用簡易程序的,裁定轉為普通程序。 第壹百四十九條 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 立案的機關壹般都是公安機關,法院只會存在受理民事訴訟的情形,此時由於案件是由原告提起的,故而法院壹旦受理案件,就會通知另壹方當事人,但是並不是采取短信的方式,而是會寄送法律文書。此後該被告需要準備辯護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