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之後多久通知被告,這個問題案件類型不同對時間的規定也就不同。民事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
實踐中,法院立案後應該先傳喚被告,通知被告後才會通知原告,也就是說法院先是電話通知被告,如果通知不到采用直接送達、留置送達、委托送達、郵寄送達訴訟文書所不能送達的情況下,最後采用公告送達,公告送達是指采用登報的方式送達傳票自發出公告之日起,經過六十日,即視為送達。行政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刑事案件起訴書副本至遲在開庭十日以前送達被告人。
立案是指公安、司法機關及其它行政執法機關對於報案、控告、舉報、自首以及自訴人起訴等材料,按照各自的管轄範圍進行審查後,認為有犯罪事實發生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時,決定將其作為刑事案件進行偵查或者審判的壹種訴訟活動。接受對立案材料的接受,是指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對於報案、控告、舉報和自首人員或材料的接待和收留的活動。審查對立案材料的審查,是指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對已經接受的材料進行核對、調查的活動。其任務是正確認定有無犯罪事實的發生,應否追究行為人的刑事責任,為正確作出立案或者不立案的決定打下基礎。處理公安司法機關對立案材料進行審查和必要的調查後,應分別不同情況予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