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有中高風險地區或有新冠病毒感染者所在地級市旅居史人員;或與目前國內已報告病例公布行程有時空重合人員;以及健康碼異常的來廊坊人員;特別是接到各級防控部門關於疫情風險提示短信人員,務必及時主動向社區、單位、入住賓館報告報備,並積極配合落實相關管控措施。
地區
日期
雲南省德宏傣族景頗族自治州
11月1日以來
徐州市
11月21日以來
上海市
11月10日以來
浙江省杭州市
11月22日以來
內蒙古呼倫貝爾市
11月14日以來
內蒙古通遼市
11月15日以來
黑龍江齊齊哈爾市
11月24日以來
黑龍江哈爾濱市
11月26日以來
北京市海澱區
11月28日以來
河北省石家莊市
11月19日以來
廣東省廣州市
11月20日以來
浙江省寧波市
11月22日以來廣西省桂林市
12月5日以來
浙江省紹興市上虞區
11月23日以來陜西省西安市曲江新區
11月28日以來
浙江省紹興市越城區
11月29日以來江蘇省宜興市
12月6日以來
入境人員來廊要提前向目的地社區和單位做好報備,主動提供個人信息、入境時間、第壹入境地、返回航班班次、聯系方式等,落實點對點閉環管理。
同時,省外來廊返廊主動落實防控措施。省外到達廊坊的所有人員請主動做壹次核酸,14天內做好健康檢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