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2022南平市疫情最新消息
1、6月4日(含)以來有漳州市旅居史的入(返)南人員,需持48小時內核酸陰性證明,抵達我市目的地後24小時內進行1次核酸檢測。其中,6月4日以來有漳州開發區、漳浦縣赤湖鎮旅居史,6月5日以來有福州馬尾區馬尾海峽水產品交易中心旅居史的入(返)南人員,實施7天居家醫學觀察+7天居家健康監測。
2、近14天有中高風險區或發生本土疫情的低風險地區所在縣市旅居史、或與通報病例行程軌跡有交集的入(返)南人員,以及健康碼為“紅碼”或“黃碼”人員,應第壹時間主動向所在社區(村居)、單位或住宿酒店進行報備,配合屬地政府落實醫學觀察、核酸檢測等健康管理措施。
3、請勿前往中、高風險地區及所在縣(市、區、旗),避免非必要的跨境出行。市外旅遊、出差返南後,建議主動做壹次核酸檢測,並進行14天的自我健康監測。
二、南平市疫情防控要求壹覽
1.經福建省口岸入境的人員,嚴格在福建省口岸實施14天集中醫學觀察,解除集中醫學觀察後,目的地為南平市的入境人員,“點對點”接返目的地後繼續實施“居家醫學觀察7天”(不符合居家醫學觀察條件,立即實施集中醫學觀察),並按規定頻次進行核酸檢測;省外口岸入境人員在入境後21天內入(返)南後,“點對點”閉環轉運至目的地實施居家醫學觀察直至滿21天,並按規定頻次做好核酸檢測;在解除醫學觀察核酸檢測時,嚴格落實“三個必須”(即采樣時間必須在醫學觀察第7天,檢測方法必須是“雙采雙檢”,檢測機構必須有疾控機構),核酸檢測陰性後方可解除健康管理。
2.高風險地區入(返)南人員,嚴格實施集中醫學觀察14天,並按規定頻次做好核酸檢測。
3.中風險地區入(返)南人員,嚴格實施居家醫學觀察14天,並按規定頻次做好核酸檢測。
4.中高風險地區所在縣(市、區)中除中高風險地區以外的人員,實施“7+7”措施(7天居家醫學觀察,7天居家健康監測),並按規定頻次做好核酸檢測。
5.中高風險地區所在設區市其他縣(市、區)人員,在健康碼綠碼,體溫正常的基礎上,持48小時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在我市有序流動,抵達我市後24小時內進行壹次核酸檢測。
6.省外陸地邊境口岸城市(與香港、澳門有口岸相連的除外)的入(返)南人員:持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入南,抵達我市後24小時內進行壹次核酸檢測。
三、加強南平疫情防控工作
1、入南人員應報必報。2月27日(含)以來從南平市域外(特別是泉州市、福州市)入(返)南且未曾核酸檢測的,必須進行壹次核酸檢測。近14天內有本土病例的城市旅居史的,必須第壹時間向所在村(社區)、單位或入住酒店報告,立即進行壹次核酸檢測,並配合落實健康管理措施。
2、場所入口應查必查。所有重點單位、重要公***場所(包括但不限於學校、醫療機構、商超、文化娛樂場所、酒店賓館、農貿市場、交通場站、社會福利機構、旅遊景區、宗教場所等)必須設置臨時隔離場所,在入口處嚴格落實戴口罩、測溫、“三碼聯查”(即查健康碼、行程碼、疫苗接種標識),發現健康碼為黃碼的,立即轉移到臨時隔離場所留觀,並向行業主管部門和所在村(社區)報告做好登記工作,不能讓其進入公***場所,由所在村(社區)按相關規定分類落實健康管理措施。
3、重點人群應檢盡檢。重點人群必須按照各行業主管部門通知要求的核酸檢測頻次,落實“應檢盡檢”(重點人群:密切接觸者、境外入境人員、發熱門診患者、新住院患者及陪護人員、醫療機構工作人員、口岸檢疫和邊防檢查人員、監所工作人員、社會福利養老機構工作人員、處於隔離醫學觀察期間的次密接人員、進口冷鏈食品從業人員、口岸直接接觸進口貨物從業人員、隔離場所工作人員、農貿市場、快遞外賣、交通運輸等特定服務場所和行業人員、移民、海關以及市場監管系統壹線工作人員、口岸城市高風險崗位人員家屬等)。
4、控制聚餐規模。餐飲場所上座率控制在50%以下,保持人員就餐間距,倡導斜位落座就餐。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傳染病防治法》
第三十條
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醫療機構和采供血機構及其執行職務的人員發現本法規定的傳染病疫情或者發現其他傳染病暴發、流行以及突發原因不明的傳染病時,應當遵循疫情報告屬地管理原則,按照國務院規定的或者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內容、程序、方式和時限報告。軍隊醫療機構向社會公眾提供醫療服務,發現前款規定的傳染病疫情時,應當按照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的規定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