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對非法提供信息服務、侵害用戶合法權益事件的查處和打擊力度。,集中治理詐騙、騷擾和色情類違法短信息。建立了違法短信息的舉報、研判、查處、保障等機制,公安機關的110、中國互聯網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中心均可接受用戶舉報,經公安部門核實認定後,按照公安部門提出的查處意見,電信運營商配合停止相關用戶的短信服務。
通過陽光綠色網絡工程系列活動,積極引導基礎電信運營企業、增值服務企業成立中國綠色手機文化建設聯盟,開展綠色手機文化創作評比、綠色手機文化創作研討、中國綠色手機文化發展論壇等活動,大力倡導健康文明的手機文化,鼓勵創造更多、更好的信息內容來豐富人民群眾的網絡文化生活。
在已經采取的措施基礎上,部將強化政策監管、力推技術治理、倡導綠色文化,進壹步治理垃圾短信。鼓勵移動通信運營商采取新措施新業務,遏制垃圾短信。中國聯通已在四川、上海等地向其手機用戶推出了“短信寶”增值服務,賦予用戶自行設置“黑名單”或“白名單”的權力,在壹定程度上抑制了垃圾信息的發送,將在全國推廣。
此外,國內外手機安全廠商在垃圾短信防治方面的貢獻不可小覷,國內已有360手機衛士等可以防禦垃圾短信的手機軟件為上億用戶抵禦垃圾短信的騷擾。同時有業內專家認為,以工信部為代表的政府主管部門、360為代表的安全廠商、廣大手機用戶以及媒體都已行動起來,如果再加上各地運營商的主動自查,五方攜手的“垃圾短信治理”的態勢已初步形成,垃圾短信治理有望進入全新階段。
治理垃圾短信的措施
1、加強立法。2011年4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正式實施。根據解釋,電信詐騙行為將受到從嚴懲處。據說最低入罪門檻由原來的2000元提高為3000元。同時拉大了詐騙罪“數額較大”、“數額巨大”的起點幅度範圍,規定詐騙3000元至1萬元以上的為數額較大,詐騙3萬元至10萬元以上的為數額巨大。此外,還將詐騙“數額特別巨大”的認定標準調整為50萬元。與電信業相關的條例解釋為:送詐騙信息5000條以上;撥打詐騙電話500人次以上的行為,即使詐騙數額難以查證,也應當以詐騙罪定罪處罰。但是5000條的“門檻”遠遠高於大眾的預期,相關立法還要強化。
2、加強監管力度。電信、網絡公司要加強管理,明確責任,制定切實可行的預防措施,相互協調,***同監督。要加大技術投入,對短信息進行充分過濾,對涉及色情、人身攻擊內容的短信要立即刪除,對情節惡劣的要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3、加強對公民道德素質的教育。引導公民自覺學習信息安全方面的知識,培養公眾對不良短信的免疫力,不要因貪圖小利而上當受騙。公民要努力提高思想素質,潔身自好,不制造、不傳播不良短信,有效地消除不良短信生存蔓延的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