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須視具體情況而定,1、銀行卡余額不足,銀行卡短期內不會時效。
2、首先要弄清楚銀行卡的服務費,服務費主要包括賬戶年費和小額管理費(有的是按日均、月均資產不足300元計算、有的是按不足500元計算)。當賬戶余額為0並且長時間(通常是兩年)沒有使用時,銀行卡將自動進入睡眠狀態,也稱為睡眠卡,此時如需繼續使用,需帶身份證件去銀行櫃臺激活。通常每家銀行會定期對睡眠卡進行銷戶處理,銷戶以後,銀行卡自動失效,只能重新辦理新卡。
3、銀行卡如因余額不足而影響正常扣款的,則會形成欠款,用戶在存入資金後,通常銀行會在第壹時間扣除欠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應當辦理批準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未辦理批準等手續影響合同生效的,不影響合同中履行報批等義務條款以及相關條款的效力。應當辦理申請批準等手續的當事人未履行義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承擔違反該義務的責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的變更、轉讓、解除等情形應當辦理批準等手續的,適用前款規定。
第五百零三條 無權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義訂立合同,被代理人已經開始履行合同義務或者接受相對人履行的,視為對合同的追認。
第五百零四條 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組織的負責人超越權限訂立的合同,除相對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超越權限外,該代表行為有效,訂立的合同對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發生效力。
第五百零五條 當事人超越經營範圍訂立的合同的效力,應當依照本法第壹編第六章第三節和本編的有關規定確定,不得僅以超越經營範圍確認合同無效。
第五百零六條 合同中的下列免責條款無效: (壹)造成對方人身損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對方財產損失的。
第五百零七條 合同不生效、無效、被撤銷或者終止的,不影響合同中有關解決爭議方法的條款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