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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判業務庭是做什麽的

我院現有刑事壹庭、刑事二庭、民事壹庭、民事二庭、民事三庭、行政庭、審判監督庭、立案壹庭、立案二庭、執行局、研究室和橋東、廟前及東太堡三個派出法庭、審判管理辦公室等業務部門,另有辦公室、政治處、監察室、書記員管理科、離退科等非業務部門。

壹、審判業務庭崗位職能

1、刑事審判壹庭 審理除危險駕駛罪之外的危害公***安全罪案件、除故意傷害罪之外的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犯罪案件、盜竊罪案件及刑事自訴案件。

2、刑事審判二庭 審理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犯罪案件、除盜竊罪以外的侵犯財產罪案件、故意傷害罪案件、危害國防利益罪案件、貪汙賄賂罪案件、瀆職罪案件。

3、民事審判第壹庭 依法審理由我院管轄的除由人民法庭審理的壹審民事案件;上級法院指定審理的民事案件;指導派出法庭的工作和轄區內人民調解工作。

4、民事審判第二庭、民事審判第三庭 依法審理由我院管轄的除由人民法庭審理的壹審民事案件;上級法院指定審理的民事案件。

5、行政審判庭

(1)依法審理第壹審行政案件;依法審查和執行非訴行政執行案件;負責辦理本院作為賠償義務機關的賠償案件。

(2)依法審理由我院管轄的除由人民法庭審理的壹審民事案件;上級法院指定審理的民事案件。

6、審判監督庭

(1)依法審理刑事、民事和行政再審案件,院長指定辦理的其它案件。

(2)依法審理由我院管轄的除由人民法庭審理的壹審民事案件;上級法院指定審理的民事案件。

(3)依法審理壹審普通刑事案件中的危害公***安全罪、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案件。

7、執行局 依法執行本院發生法律效力、具有給付內容的支付令、民事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行政判決書、裁定書,以及刑事附帶民事判決書、裁定書和調解書中的民事財產部分;執行法律規定由本院執行的其它生效法律文書。

8、人民法庭

(1)依法審理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案由規定》中: 第壹部分——人格權糾紛 第二部分——婚姻家庭、繼承糾紛 第九部分——侵權責任糾紛 第十部分——適用特殊程序案件(實現擔保物權案件、執行異議之訴除外) 上述案件中涉及到訴前或訴訟保全的,由派出法庭受理。

(2)訴訟標的額在50萬元以下的民間借貸糾紛案件。

(3)院長決定由派出法庭審理的其他案件。

(4)派出法庭管轄範圍 橋東法庭:建設路以西、濱河東路以東、雙塔東西街以北、迎澤大街以南。 廟前法庭:建設路以西、濱河東路以東、迎澤大街以北的迎澤區轄區範圍。 東太堡法庭:建設路以東的迎澤區轄區範圍和雙塔東西街以南、建設路以西、濱河東路以東的迎澤區轄區範圍。

二、其他業務庭室 崗位職能

1、立案壹庭 依法辦理各類案件的立案審查和受理,通知繳費、保全,負責民事、行政案件起訴狀副本的送達、排期開庭,負責全院上訴案件的移送、有關部門的調卷工作,受理訴前調解案件,辦理二審已結案件的接收和登記等事項,負責訴訟服務中心、短信服務平臺、微信平臺(點對點服務)等項工作。辦理其他有關事項。

2、立案二庭

(1)人民群眾和上級有關部門來信來訪的接待登記、轉辦督辦、反饋回復以及矛盾排查;

(2)本院領導批辦案件的復查;院領導接訪的登記工作;

(3)上級政法委、人大批辦案件的復查;

(4)再審案件的申訴復查;

(5)辦理其他有關事項。

3、研究室 負責本院審判工作的調查研究,總結審判工作經驗,研究本院審判工作中出現的問題,並提出解決問題的意見和建議;負責院審判委員會會議、司法統計、信息編寫和起草綜合性文稿,負責院黨組文秘工作,負責新聞宣傳報道和法制宣傳工作,做好本院司法公開工作,指導、協調本院網站欄目設置、信息更新和內容管理,負責網絡輿情研究和應對,引導網絡輿論等工作;辦理其他有關事項。

4、審判管理辦公室 協調全院審判管理工作,負責全院審判信息管理、審判流程管理、案件質量評查、審判運行態勢分析、審判質效評估及考核,辦理其他有關事項。

三、非業務部門崗位職能

1、政治處 切實推進法院隊伍建設、文化建設,協助黨組搞好全院績效考核工作;負責承辦機構編制、增編補員工作;辦理法官等級、警銜申報工作和法官、法警待遇落實工作;負責本院機關和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承辦人事調動、幹部任免、調整等工作;負責合同制工作人員的聘用工作;負責婦聯、計劃生育等日常工作;負責本院人民陪審員的管理、培訓、考核工作;負責全院隊伍的思想政治、宣傳教育工作;負責年度考核、教育培訓工作;負責全院規章制度建設、抓好精神文明建設、雙擁單位創建工作等有關事項。辦理其他有關事項。

2、辦公室 組織協調院務工作;辦理院務會、院長辦公會等各種會議事務;辦理由上級部門批轉、批復的有關文件;組織綜合性會議;負責綜合治理、檔案、保密工作;承辦全院人員的工資調整事宜;辦理其他有關事項。

3、監察室 對全院幹警(含合同制工作人員)履行職責情況進行監察,對違反審判紀律、執行紀律及其他紀律的行為予以處理,檢查、督查、糾正損害群眾利益和損害司法公信力的不正之風,制定和完善人民法院廉政制度,組織開展司法廉潔和遵紀守法教育,負責執法檢查,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聯絡,人大監督備案工作,辦理其他有關事項。

4、司法警察大隊 負責法庭警衛、提押人犯、協助執行案件,負責本院機關的安全保衛工作,負責本院警械具、武器裝備的管理;負責對本院聘用保安人員進行管理考核,及時向保安公司反饋考核結果;辦理其他有關事項。

5、離退休人員管理科 負責本院的離退休老幹部工作,辦理其他有關事項。

6、書記員管理科 全面提升全院書記員綜合素質,對書記員進行統壹管理、培訓、考核,協助做好全院各項文體活動的開展,辦理其他有關事項。

7、信息中心 負責全院信息化建設、管理、各類系統的正常運作、安全監督與操作指導及全院計算機信息網絡系統安全運行工作;制定我院信息化建設戰略規劃,年度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院電腦設備的管理和維護,支持電腦、打印機等相關耗材的及時更新;組織軟件論證與開發,軟件應用、維護和技術培訓;落實全國法院司法公開工作推進會精神,負責協調“三大平臺”項目的安裝、調試和運行維護管理等工作;並負責上網文書發布工作;利用網絡優勢,負責我院互聯網宣傳工作,負責網站的建設、管理及發布;負責我院大廳單色屏、雙色屏信息的發布管理工作;負責為領導決策提供系統內數據;負責全院網絡和綜合數據的安全管理。協助審管辦開展工作。

8、司法技術鑒定中心 負責將需要鑒定的案件統壹移送中院、高院。辦理其他有關事項。

9、機關生活服務中心 負責全院車輛裝備工作;負責全院辦公車輛的統壹調配使用;擔負本院辦公設施的建設任務;負責本院的基本建設及水、電、氣、暖、食堂等項工作;其他後勤、服務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