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限制機動車上路行駛的通告2022年1月7日
根據當前我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復雜情況,為保護廣大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堅決打贏疫情防控戰,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突發公***衛生事件應急條例》《中華人民***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中華人民***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經長葛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研究,決定在全市範圍內實行限制機動車上路行駛。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壹、限制通行時間
自2022年元月7日0時起執行,解除時間另行通告。
二、限制通行區域
全市所有行政區域內,除市域內國道、省道之外的所有建成道路。
三、限制通行規定
禁行範圍:所有私家車、貨車、面包車、三四輪車、新能源汽車、農機車、工程車和未持有《長葛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車輛通行證》的公務用車。
城區公交車、出租車、網約車,旅遊包車等壹律停止運營。
為保障城市生產、生活正常運轉,以下機動車不受上述措施限制:
1.軍車、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搶險車、應急指揮車等應急車輛;
2.運送糧油、蔬菜、肉類、水果、飲用水等民生物資和飼料、獸藥、疫苗等農業生產資料以及運輸疫情防護物資、應急救災物資的進城車輛、過境車輛和物流車輛;
3.殯儀館的殯葬車輛;
4.有長葛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統壹印發通行證的工作車輛;
5.持村級或居委會證明需到醫院就診的車輛;
6.上級部門明確規定可以通行的車輛。
望廣大市民和交通參與者自覺遵守本通告規定,對違反本通告駕駛機動車上路的行為,由市公安局交通管理部門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從嚴從重處罰。
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長葛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辦公室
2022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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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長葛限號
1.限行區域
_水路以東、彭花路以北、魏武路以西、黃河路以南,不含上述道路。
2.限行時間
自2020年12月10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每天8時至20時實施限行。
3.限行規定:實行單號單日、雙號雙日行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