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區疫情指揮部有關要求,進壹步加強體育健身場所疫情防控和有序開放工作,現就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壹、落實好經營者主體責任。除遊泳類、健身場所洗浴功能區外,其他經營單位要按照室內體育健身場所復工明白紙要求全面做好復工復產準備,落實好各項疫情防控措施,向區體育發展中心提出復工申請,經過驗收合格後,攜帶相關資料到所在鎮街領取準予復工標識,有序開放室內外體育健身場所。
二、嚴格實施信息登記和入場檢測。嚴格執行“壹米線+戴口罩+查驗場所碼+測體溫”制度。在入口張貼“場所碼”並指定專人逐人督促掃碼登記和驗證,嚴格查驗健康碼、行程卡和核酸檢測證明,對行程卡帶“*”人員要立即就地隔離並向屬地疫情處置部門報告。所有出入體育健身場所人員均需出示7天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否則禁止進入,體溫異常或出現可疑癥狀者,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及時送醫診治。
三、嚴格控制人員流量。加強場地巡查和人流動態監控,通過“限量、預約、錯峰”等方式,確保入場人數在非疫情防控條件下日常規模的50%以內,單人鍛煉空間不低於3-4平方米,隨時提醒健身人員保持1米以上距離,做好個人防護,不聚集紮堆、不隨地吐痰。不得組織團體性、對抗性體育活動,以及培訓、會議、團課和其他聚集性活動。
四、落實各項防疫衛生措施。備齊足夠的測溫儀、口罩、消毒劑等防疫物資,室內健身場所每天早、中、晚至少開窗通風3次,每次不少於1小時。公***健身器材和設施、公用物品要嚴格落實“壹客壹用壹消”,並根據使用情況適當增加清潔和消毒頻次,每日營業結束後要對所有的設施和場所進行徹底清潔消殺。
五、加強員工管控和個人防護。加強員工管理和防疫培訓教育,從業人員工作期間,全程佩戴醫用外科口罩,認真排查風險人員,落實各項防控措施。所有服務崗位人員必須全部納入“應檢盡檢”人員,配合業務主管部門做好核酸檢測統計調度工作。
六、堅持依法合規誠信經營。對所經營服務項目明碼標價,不利用疫情牟取不義之財,全力維護良好的體育市場秩序。健身經營單位在依法依規落實防控責任的前提下,應積極接受並主動配合各級督導檢查,對存在的問題要及時整改,***同做好防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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