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年頭沒有揭不開鍋的吧,如果有親友窮得沒飯吃,小孩窮得沒法上學,病人送到醫院要搶救又沒錢交入院費,遇到這樣的情況,作為親友,應毫不猶豫,慷慨解囊,這就叫救急救難,救人於水火,不計後果,至於其它的事借錢就要三思而後行,為什麽要借錢,第壹可能是做生意需要投資,做任何生意都是存在風險的,妳給錢借也有風險。第二買房做屋,現在農村做屋花錢還不多,如果要到城裏買房是動輒上百萬,幾百萬,光首付就是天文數字,我的看法做生意也好,到城裏買房也好,都要量力而行,做生意要不斷的後續資金,買房要月月還房貸,把親友的錢借在手裏時間壓長了不太好吧,至於抹牌睹博的人,需要借錢更要堅決回絕,到時候錢借出了是肉包子打狗有去無回。
至於說欠錢不還怎麽辦,我總覺得不太好辦,故意有錢不還畢竟是極少數人,那樣可以經法院打官司,如果證據齊全還可討回借款。如果遇到確實無錢的怎麽辦,殺無血,剮無皮,打官司,捉人,關人總是要錢的,就是把人槍斃了沒解決還錢的問題也是冤枉,所以說借錢要謹慎,借錢是大爺,到還錢時成了孫子就不好。
別人借了妳多少錢?是100還是1000元上萬元?是妳的親友,還是妳的朋友?古話講:"親是親,鄰是鄰,財物要分明。別人借妳100元是小事,別人承諾什麽時候還,妳沒有必要讓人家打還款欠條,如果借了妳上千上萬元,妳就要人家打欠條,註明還款時間,按印蓋章註明還款時間,到了還款時間,妳就要上門催要,如果討要多次無果,妳在欠條開據之日起,兩年內向人民法院經濟庭具狀起訴,人民法院依法為妳追付。
這年頭碰到這樣的朋友算妳倒黴,也讓妳認清了這個朋友,同時提醒妳以後借錢壹定要打欠條。在這裏我給妳幾點建議。
1,發個短信問問,有沒有什麽困難,到底多久可以還給個日期,大家都是朋友,不要為了壹點錢的問題搞得不愉快。
2,如果妳朋友確實有困難,真正的困難,朋友妳應該體諒壹下,跟他約定壹下還的期限,時間可以長點,這樣雙方都有個緩和的余地。
3,如果妳朋友沒有什麽真正的困難,就是不想還了,或者想拖著。以後不要跟這種人打交道了。
朋友妳碰到的事情我也碰到過,話說這年頭,借錢之前還是朋友借完後就不壹定了,有句話叫救急不救窮,如果是急事,很要好的朋友借壹借沒關系,如果不是急事借錢,隨便找個理由推了吧,到時候幫人幫成了仇人,真的沒意思。
如果妳有借條,妳可以起訴他,畢竟妳錢不是大風刮來的對吧,法院起訴的流程是這樣子:法院的工作人員會把雙方叫來協商,如果當時他還不了錢,只能給他壹個時間,具體多少天妳們自行協商,等過了那個時間他還不還錢,妳就去申請強制執行,法院這邊會凍結他名下的財產,比如說銀行卡,只要他的銀行卡有錢進來就會立即被凍結。
當無法通過雙方協商壹致的情況下,那就得通過司法手段去把借款要回來。
當然,在證據不足的情況下,訴訟請求也很難得到支持。
每日講法觀點欠錢不還辦法很多,但前提是自己要能夠有相應的證據證明對方欠錢不還。題主的題幹表示對方沒打借條或者欠條,這其實不是什麽大問題,借條或者欠條是債權憑證的壹種,如果有其他債權憑證也是可以的。另外,對方認為已經還了3萬元現金,根據舉證規則,誰主張誰舉證,應當由對方舉證。
借條或者欠條,所起的證據效力就是證明雙方之間存在債權債務關系,法律雖然是嚴肅的但是也是源自我們每個人的生活,因此即便是沒有借條或者欠條等債權憑證,如果能夠有聊天記錄、通話錄音等相關證據,能夠證明對方曾經向題主借過3萬元,題主也能提交相應的款項交付憑證,那麽其效力是等同於借條或者欠條的。
例如每日講法之前代理的壹起民間借貸案件,也是朋友之間借錢,沒有打任何借條、欠條,對方是通過微信向我的當事人提出借款需求的,雙方的微信聊天記錄保留完好,根據聊天記錄可以看出對方向我的當事人提出借款請求,並且我的當事人也是通過微信轉賬的方式向對方交付了借款,這個案件在沒有借條的情況下,最終我方勝訴了。
法律源於生活,即便很多時候我們手上沒有嚴謹的證據,但是只要有證據,那麽法律還是會予以考慮的。
根據相關的民事訴訟證據規則規定,誰主張誰舉證,這句話什麽意思?顧名思義,對方認為還款3萬,那麽應當向法庭提交還款3萬的證據,如果有證據能證明對方還款3萬,才會被法庭采納,否則對方空口白牙,法庭是不會采納對方的主張的。
對方主張還款3萬,應當提交轉賬記錄、收條等證據,否則將承擔舉證不能的後果。
欠錢不還,如果題主手上證據齊全,問題不大,先行與對方協商,對方拒不協商,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對於賴賬的當事人,完全不必擔心,對方有責任對自己的主張提交相關證據。
朋友不肯還錢的時候,可以向對方借錢,或者借用價值相當的物品。如果對方想起還欠妳錢,自動還了那是最好,但是如果對方不提還錢但是借錢給妳,那麽妳就可以提起借錢給他的事情,然後就可以拿到錢了。
實在是不行只能走法律程序了
壹般的人借錢都會還,因為他有信用,就算打工辛苦也要還上,這種人往往都是有信用的。如果借錢不還的人,借妳三頭5000,他都不還妳,妳也拿他沒辦法。什麽人都好,借錢壹定要寫借條,還有身份證,這才是受法律的保護。免得自己多做了壹件傷心的好事。
沒有很好的辦法,去要吧,舍著臉皮,我也遇到,借出去6W,給了1.5後面壹分錢不給了,三年了
看來是真被氣壞了,錯字和順序沒搞明白,我理解的是 妳朋友先借了妳3萬,沒打借條,後來他女兒又借了5萬,(打借條了嗎?)有壹天妳朋友給妳拿回去3萬說是替他女兒還的,還說他借妳的3萬已經還妳了,那就是她女兒還欠妳2萬?既然他不仁,妳也可以自己維權,找他女兒要5萬,他不要臉,但妳不能不要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