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發短信罵人不構成犯罪,但屬於違法,如果對方報警,公安機關會予以警告;情節輕微的,公安機關不予處理。如果辱罵的程度非常嚴重,比如長期辱罵、捏造事實辱罵或者使用暴力方式辱罵,可以向公安機關提出刑事控告,要求公安機關立案偵查,追究行為人侮辱、誹謗罪的刑事責任,同時要求行為人賠償損失。這種情況屬於刑事犯罪案件,不能直接向法院起訴,而需要向公安機關控告。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
有下列行為之壹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壹)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三)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處罰的;
(四)對證人及其近親屬進行威脅、侮辱、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
(五)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幹擾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窺、偷拍、竊聽、散布他人隱私的。
二、辱罵他人怎麽處罰
1、辱罵他人如果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的,可能會被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2、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3、如果構成侮辱罪的,可能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