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分眾無線事件
3·15晚會曝光後,作為分眾無線這種新傳媒模式開創者的江南春壹直處於輿論的風口浪尖上。
“江南春不願意把自己的公司定義為群發公司,但實際上他們就是群發公司。
分眾模式的最大特點就是手機廣告短信群發。群發短信有兩種手段:壹種是通過運營商的網關下行,發給指定的號段;另壹種就是把手機卡裝在群發器裏,進行點對點的群發。具體營業模式有代為發送:客戶將廣告內容、目標客戶、發送時段、發送量等信息提交給群發公司,由群發公司進行發送;直接群發由群發公司提供相應的客戶端軟件,客戶安裝後通過網絡與群發公司的後臺服務器連接,由客戶自行在客戶端設置發送等等。
分眾無線式的群發壹方面他們利用與移動運營商合作的合法端口經營正常業務;另壹方面利用與移動運營商合作的合法端口私發他們合法服務內容之外的從外面攬來的廣告短信。與此同時,他們也會購入大量聯通、移動或小靈通號碼進行點對點群發。
月發千萬條短信 移動獲利30萬
在對中國移動公司的調查中,負責集團客戶短信群發業務的壹位技術人員向記者透露了其中的隱情。原本集團客戶短信群發業務只針對系統、單位內部來進行發送,但是這幾年運營商的考核任務比較重,為了完成任務就不分對象,什麽業務都接。
移動公司不僅為發送垃圾短信提供便利,甚至還會為發短信的企業謀劃對策,應付監管。
不僅如此,電信運營商還會給短信群發企業返利,以鼓勵這些企業多做類似的業務。多位移動客戶經理告訴記者,他們會把短信包年費用的30%至40%返利給廣告短信群發公司,如此折算下來,通過106等短信群發通道推送的廣告短信,實際資費僅為3分錢左右。而廣告短信群發企業收取廣告主每條短信的費用則為5分錢以上,中間至少有2分錢利差。壹家小型的廣告短信群發企業月發1000萬條短信,每月獲利不少於20萬元,而移動公司則從中直接獲利30萬元左右。